[新聞] A3紙夾車揭女師「教室做愛」 元配賠1萬5

作者: 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   2018-03-20 21:30:53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A3紙夾車揭女師「教室做愛」 元配賠1萬5換免關
3.完整新聞內文:
在高職任教的田姓男師,被妻子懷疑與同校張姓女師有染,去年田妻竟涉嫌以A3大小白紙印
上張女照片,加註「別人家的老公特別好玩,是嗎?」等字眼,夾在張女汽車後玻璃,張女
憤提告誹謗,雄院一審判田妻拘役40日,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但考量民事判賠1萬5千元確
定,宣告刑事緩刑,讓田妻免關。
判決指出,在大學當老師的田妻,2017年3月間下午到高職校園內停車格,將A3紙夾在張女
汽車的後玻璃雨刷上,寫上「別人家的老公特別好玩,是嗎?為人師表,利用午休或空堂時
間,在美術教室偷情、做愛,你好意思嗎?」,讓行經的人都能看見,僅涉於私德與公共利
益無關,足以毀損張女的名譽。
田妻審理時,坦承有夾A3紙,但覆蓋沒有散播的意圖,田妻的委任律師也說,放置時間為下
午1點半到2點間,為全校上課時段,沒人會經過看到,加上紙張內容是事實,通姦犯刑法,
若張女上班時間在學校通姦,也違反教師法可能遭解雇,與公共利益有關。
合議庭指出,A3紙並沒裝入信封,或對折夾放,直接攤平放在汽車後玻璃雨刷上,一眼望去
就能看見紙上張女照片及文字,停車格又在校園道路邊,旁有大樓,仍會有人路過。
田妻也提出丈夫與張女的通信內容、保險套、項鍊禮物來證明有婚外情,合議庭認為,通姦
應屬私德範疇,無關教師的專業及倫理,難以無限上綱必然影響褶子身心或社會教化,況且
田、張女被控通姦,根本未經任何機關查證屬實,純屬田妻的臆測。
合議庭認為,刑事一審量刑沒不妥,雖田妻沒和張女和解,不過民事二審判田妻需賠1萬5千
元確定,張女所受損害已獲得填補,相信田妻知警惕不會再犯,宣告緩刑2年,全案不得再
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19rVc5
5.備註:
大學女老師的老公是高職男老師
作者: punksir (快上來啊等妳耶)   2018-03-20 21:32:00
支持通姦除罪化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03-20 21:33:00
老師在教室偷情真的與公共利益無關嗎? 不會髒髒的嗎?不過這案子缺乏證據就是了
作者: high1234 (藍射洨精靈)   2018-03-20 21:41:00
高雄高工某數學老師???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8-03-20 21:42:00
指控的要有證據 沒證據就是毀謗 很簡單啊
作者: withjusaka (鷹揚虛空)   2018-03-20 21:47:00
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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