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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法官審案子總是能判出很超乎常理的判決,是不是畢業後
: 就窩在補習班補個兩三年甚至更久然後終於考上了這樣
: 這讓我想到一則吹喇叭的笑話~
: 如果以後當法官要強制在社會上歷練幾年後才能當是不是能減少恐龍的機會?
: 這樣行不行啊?
現在最年輕的法官
大概就是大學22歲畢業那年應屆考上司法官特考
然後隔年9月受訓
接著受訓兩年(含司法官訓練所+分發到各法院實習)
受訓兩年後就直接分發到法院或地檢署當法官、檢察官
分發的年齡最年輕的大概是25歲
想一想
今天坐在審判臺上的法官、或是偵查庭上的檢察官只有25歲
肥宅們會有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