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瑞德 來打球好嗎?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8-03-18 00:20:35
※ 引述《chsiung (幸福城市cao_hsiung)》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因為回應了那篇垃圾分類文
: 噓 chsiung: 認同啊 王瑞德根本三分真加七分練肖話 垃圾政客 台灣之 03/17 10:08
: → chsiung: 恥的代表 03/17 10:08
: 傳送門: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1192175.A.6A8.html
: 瑞德兄說要告我
: https://imgur.com/a/73oSS
: 可是本人都是針對瑞德兄你長期在媒體界尤其政論節目
: 的誇大扭曲不實言行 因為你的不實言論 所下的政治註解
: 本人認為既然你長期在媒體界發言 掌握極強的話語權
: 身為公眾人物 認識許多的媒體同業 你要對本人或其他ptt版友進行批判
: po文或在電視台公審 相當容易
: 我也都欣然接受
: 但相對的本人 只有一個ptt帳號
: 平日競競業業 書也讀不好 只是一位平凡的大學生
: 站在言論影響力的基礎上我實屬嚴格的劣勢
: 而您因為我的一個第857樓的回文
: 就po文說要告我
: 我認為針對你的言論
: 本應有受公評之責任
: 而我個人對您的言行的評論我認為也應受到憲法第十一條明文保障。
: 就善意合理評論原則而言:「公共議題之不受拘束,充滿活力,且完全開放的討論」
: https://imgur.com/a/UySW5
: 而您也罵黃安是「台灣之恥」 故本人對你的作為實屬相對應之評論
: 「垃圾政客 台灣之恥的代表」也屬對公眾人物言行的批判。
: 雖然字句較為聳動,但不算是情緒性的謾罵,也在評論的範圍內,我認為算是善意評論。
: 意圖在約束您往後在媒體上之言論 應以客觀理性情緒表述並依據事實
: 且本人之言論,建基於政論節目長期以不實言論誤導大眾,因此有以上之表述
: 再說一次,本人用意並非形容個人,而是您的「言行」,故非為評論之「恣意辱罵」
: 與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不合。望您理解, 勿提告而浪費司法資源
你講了這麼多,你也只是希望他不要告你啊
且我看你文章的感覺,我認為你在擔心了
至於你上述說那麼多,他簡單回你一句:上檢察庭你自己去跟檢察官說
你就要跑流程了
要的不是結果,是中間的過程,中間過程,就是要讓你跑流程就對了啦
你真的以為他們不知道你搬出的那些法條嗎?
我是建議你就跟他道歉,看是要公開還是怎樣都好,然後希望他不要告了
不要搬一堆法條和道理,我認為他會更反感,那他會請你自己去跟檢察官說
你就說你錯了,請給你一個機會,不要告,看是要公開道歉還是怎樣
之前還有一個嗆館長要告來告,結果館長真的告,說道歉就不告,馬上火速道歉的
沒啥好丟臉的
網路丟臉算啥,不痛不癢,跑流程才累
: ps: 我也不會請律師啦 ㄎㄎ
當然不用請,請律師的錢都超過了
段宜康罵蔡正元 不要臉的髒東西
也才刑事5000,民事20000,25000而已
請律師就多少錢了
: 補個問卦好了
: 大家覺得我會贏嗎?
你贏的定義是什麼?最後不起訴嗎?那我認為你會贏
但,大家都知道幾乎是9成9不起訴,我想瑞德也知道,那為啥還要提告呢?
耗你成本讓你累,讓你跑流程,跑檢察庭啊;很多人因為這樣就崩潰的,不要懷疑
不起訴是你應得的,所以光是要跑流程你就輸了
一次就夠了
很多ptt鄉民被這樣弄過
從此不敢留言的都有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8-03-18 00:21:00
名嘴有頭有臉 幹嘛跟我們網路鄉民計較名嘴是大街上罵人 網路鄉民是在小巷裡練肖話
作者: Oceanss (oc)   2018-03-18 00:23:00
如果不起訴算贏,那爭議鬥土算輸?鬥土說他沒輸過
作者: SinShih   2018-03-18 00:25:00
今晚這兩個以為自己在為台灣前途打拚似的 也好多人贊聲感覺好像自己搭舞台演戲 然後台下湧來一群觀眾說好看這樣
作者: qq68 (qq)   2018-03-18 00:26:00
權力不等75市井小民之感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03-18 00:26:00
很多要告人的不都想說被告的那個會怕上法院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8-03-18 00:27:00
濫訴就是腦羞的體現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8-03-18 00:30:00
真的一般人沒那個心力跟他們玩 所以支持能跟他們鬥的人就好了
作者: HBK66 (hhh)   2018-03-18 00:30:00
當事人都不怕你在緊張什!以為red就無敵喔!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8-03-18 00:31:00
起碼不要被這些名嘴洗腦 為虎作倀 就算成功了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8-03-18 00:33:00
名嘴風氣才是首要端正的事吧 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典範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8-03-18 00:36:00
嗆那麼大 乾麻縮?不是覺得自己有所本嗎?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8-03-18 00:37:00
道個屁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3-18 00:39:00
其實也沒什麼 就當增加人生經驗增長見聞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8-03-18 00:40:00
其實別認輸 贏了之後上來po認證人文 要名嘴好好為言行負責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8-03-18 00:41:00
誰輸誰丟臉 就這麼簡單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3-18 00:48:00
學習總要繳學費 又不是每個人都像吳總 學習還有錢拿
作者: chudly   2018-03-18 00:53:00
王告了原po 可以反告讓Red 也來跑一次嗎?
作者: Oceanss (oc)   2018-03-18 00:53:00
爭議門土告人,結果不起訴,某種程度是否就法院認證?
作者: chudly   2018-03-18 00:55:00
柯p 之前酸大雄狗改不了吃屎被法院認證,名嘴被法院認證也是創舉
作者: hoos891405 (我也許把你忘記)   2018-03-18 01:15:00
可是瑞德自己也要跑法院+交通費啊
作者: allen999988 (雍)   2018-03-18 01:51:00
借問red要告原po應該只能在原po居住地的法院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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