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少酒駕撞死孝子 未和解還獲輕判1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3-17 23:06:40
※ 引述《edctw212 (人間轟動)》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富少酒駕撞死孝子 未和解還獲輕判1年8個月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市永康區26歲富少林聖凱,前年12月6日帶著宿醉,開著價值逾300萬元的BMW轎

: 出門,在富強路二段由南向北逆向迎面撞翻一輛小貨車,害35歲小貨車駕駛蕭建元傷重

: 命。台南地院法官考量林聖凱年紀尚輕、素行尚佳,雖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

: 共危險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 「我的哥哥遭林聖凱酒駕逆向撞死,談了無數次調解,最後不成,等候法院判決,卻是

: 此結果。」蕭建元的弟弟發文表示,林聖凱從出事至今,從沒有誠意悔過及道歉,連到

: 堂祭拜死者都穿短褲外加拖鞋,事發後沒有打過半通電話,態度囂張,這樣叫有悔意,

: 想到台灣立法院的修法永遠都僅是參考。
: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林聖凱(26歲)2016年12月6日凌晨在夏林路餐廳喝紅酒,明知

: 己酒後不能安全駕車,由友人駕車載返家休息,當天11時駕駛BMW轎車出門。中午12

: 40分行經永康區富強路二段由南向北行駛,突感到暈眩,失控撞上對向小貨車,他嚇得

: 踩煞車,打方向盤扳回原車道卻撞上民宅鐵門。
: 這起車禍衝擊力道大,BMW轎車車頭全毀,小貨車側翻,小貨車駕駛蕭建元雙腳被壓

: 車底,當場失去意識,經消防員吊起車體拉出,送到奇美醫院急救,傷重不治。林向到

: 處理警員坦承肇事而願接受裁判,經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2毫克。
: 法官認為,林聖凱沒前科,犯後配合調查且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符合刑法第62條自

: 規定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判1年8月。合議庭也考量林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又未能

: 者家屬和解,沒有給予緩刑。
: 被害人家屬不滿判決結果,蕭的胞弟發文表示,案發後談了無數次的調解,最後沒有談

: ,只好等候法院判決出爐,卻沒想到原來台灣立法院的修法永遠都僅僅只是參考。
: 歷年法院判決酒駕肇事致人受傷未和解,判都有一年以上,撞死人有和解判都有兩年以

: ,我家案件沒和解,竟然僅判1年8個月,實在太輕了。(辛啟松/台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17/1316687/
: 5.備註:
: 台灣到底何時能把這些奇怪的法官都檢視一下,
: 逆向酒駕撞死人居然判刑一年八個月就可以了?
: 不過推文小心被吉唷!
本人覺得要是「酒駕」或吸毒這裡法真的要修改...
在不修改我看以後如果有人要殺人前,喝個酒在撞死要殺的人,這樣兇手在說自己酒駕或
吸毒開車,意外殺人就能獲得輕判了...
不然在清醒時候殺一個人在台灣不會判死刑,但是至少會關10年以上,可是吸毒或酒駕殺

不一樣,輕判五年以下,再怎麼笨的兇手也會選酒駕殺人或吸毒後開車撞死人吧!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8-03-17 23:08:00
修法再犯的話當初放他出來的法官唯一死刑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3-17 23:11:00
再啦 先把字打好再來談刑事政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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