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法官輕判風波不斷 受害女助理:不敢看新聞
出版時間:2018/03/15 00:42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任內性騷擾某位女助理,原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
官職務,但他提再審成功還獲改判僅罰薪1年約216萬元,近日引起各界撻伐,受害女助理
昨深夜透過朋友婉拒《蘋果》求訪,表示害怕此事會再引來「很多很可怕的講法」,所以
「最近都不敢看新聞!」
據悉,本案受害女助理年約30多歲,外型亮麗、很會打扮,曾有女法官戲稱,跟這位女助
理講話時,往往被她的美貌吸引而分神,且她從事法官助理工作主動又仔細,專業能力很
受肯定。但2012年9月,當時57歲的陳鴻斌從最高行政法院歸建北高行,女助理沒多久就
向同僚抱怨,陳常對她有些踰矩的動作,例如摸手、撩撥頭髮或以祈禱之名摟抱。
據了解,由於法官助理不像書記官具有公務員身分的保障,法官對女助理能否續聘有實質
影響力,本案女助理當時正逢年底要開會審查是否被續聘,更不敢違抗陳鴻斌的小動作與
邀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3年間搬家後,辦公廳舍變大,已獲續聘的女助理常進出陳鴻斌的
辦公室,但仍深怕會「出事」,幸好幾位女法官得知醜聞,挺身揭發陳鴻斌移送院內自律
委員會議處,但女助理當時僅要求在工作上不再與陳鴻斌直接接觸,其餘內情都不願說,
直到監察院調查,女助理才交出用來自保的錄音,讓外界得以一窺陳鴻斌荒唐舉動。
據悉,本案女助理仍在司法圈工作,前年(2016年)監察院通過彈劾陳鴻斌,司法院職務
法庭隨即判決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定讞,女助理感覺比較安心
,不料陳鴻斌去年聲請再審獲准,上周四婦女節當天更被逆轉改判無需免職,僅罰薪1年
約216萬元。
女助理的朋友透露,這幾天各界撻伐本案判決,但職務法庭本案受命法官陳志祥卻在廣播
節目宣稱本案非性騷擾,而是「發展婚外情未遂」,女助理既難過又害怕,憂心此事會再
引來「很多很可怕的講法」,不願出面受訪,所以「最近都不敢看新聞!」更擔心母親若
知道會難以承受。記者昨深夜未聯繫上陳鴻斌與陳志祥,未取得相關回應。(黃哲民/台
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15/1315064/
5.備註:
這世界真是不公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