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箱屍案辦不了?港男一生恐逍遙法外…

作者: plasticB (塑膠人)   2018-03-16 03:59:58
※ 引述《kennethyu (powerd0g)》之銘言:
: 我發現很多人不了解香港的情況,就說香港的法院一定會辦這案,然後罵記者不懂在亂報
: 。
: 沒錯,法院現在有辦,但不是辦他殺人的罪行,而只起訴他盜竊及處理贓物,因為兇殺案
: 的案發地點不在香港,所以無法起訴他更嚴重的罪行。
: 現在除非有證據證明兇手在香港已經策劃要殺死女友,法院才可以控告他謀殺,更別說把
: 兇手交給台灣。香港跟台灣沒有引渡協議,也沒有司法互助合作,那政府怎麼可能把一個
: 永久居民趕出境?至少在合法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的。
: 你們自己搜尋香港的報導,也可以了解到這漏洞。
所以以後香港人要殺人
就跑來台灣殺就好了
你是這樣的意思嗎?
同理可證
台灣人要殺人也去香港殺可以嗎??
作者: soria (soria)   2018-03-16 04:05:00
不行 台灣是屬人主義你在香港殺人敢回台灣還是會被起訴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6 04:09:00
和那無關,台灣是重刑會起訴,香港也有些境外犯罪是可以抓的,不是全部都不行。當香港人"計畫"要在境外殺人,那時候就可以抓了,212章第5條有寫。而200章153p那邊也有例外的條例。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8-03-16 04:19:00
在台灣殺人比較划得來 先主張思覺失調症先贏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6 04:20:00
那太麻煩了,先喝酒就對了。
作者: sses60802 (北科蚯蚓)   2018-03-16 07:31:00
結論就是香港過來可以,台灣過去不行啦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3-16 07:34:00
香港自己的法律訂的北七怪我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