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5日 11:40 東森新聞
桃園2名國中女學生,因缺錢花用,竟結伴上網援交,還主打「一男二女」雙飛享受,吸引大批嫖客詢問,沒想到因過度招搖,引起警方注意,2女被約談後供出3名嫖客,3人分別被依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等罪判處3年6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現已升為人妻的桃園某高職女學生,5年前念國中時因不愛讀書,常和另一名女同學相約翹課、翹家在外鬼混,後2人為了賺錢花用,竟結伴上網援交,兩人透過交友軟體拉客,還主打「一男二女」雙飛享受,有時興致一來還會只收500元,消息一出,吸引許多人爭相上門「吃幼齒」。
直到國二那年,2女被一名毒蟲白嫖,才忍不住向校園查訪的警員抱怨,警方才循線追查到3名嫖客,不過 3人到案後都喊冤,「你看她那個背影,跟高中生、大學生有什麼不一樣!」直指2名少女發育早熟,而且打扮成熟,還會抽菸、化妝,言行舉止根本看不出來是13歲,而其辯護律師都堅稱當事人只有請2女進行半套服務,沒有其他性行為,懇請法官能改以猥褻等罪從輕論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2名國中妹聽完3人說詞不以為然,表示其中一名嫖客當時曾嫌2人「太乾,X不進去!」反控是對方性無能才會弄很久,後來還常以手指性侵兩人下體,並強調,每次接客以前都會告知還是國中生,並放話敢白嫖就會提告,對方不可能不知道她們還未成年。
由於2女指證歷歷,不僅清楚敘述每次援交地點、雙方對話、性愛過程,還在庭上出示照片,顯示兩人曾共搭一輛計程車追趕嫖完不付錢的毒蟲嫖客,法官調閱幾人對話紀錄後,認定3人不可能不知2女年齡,一審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
檢察官認為法條有誤提起上訴,二審期間,辯護律師雖試圖舉證人妻高職妹是專講別人不好、很會裝可憐的「高風險證人」,但不被法官採信,日前改依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分別判處4年8個月、4年有期徒刑,而其中一名嫖客則因為國中妹喜歡他沒收錢,故維持一審3年6個月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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