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她買機票後被騙52萬 怒告華信扳倒大鯨魚

作者: steany392 (寶寶惡勢力)   2018-03-14 23:06:0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她買機票後被騙52萬 怒告華信扳倒大鯨魚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一名20多歲女子去年2月透過華信航空公司網站訂購機票,事後卻接到詐騙電話,對
方誆稱是華信人員,稱作業有疏失需重新認證身分,誘騙她操作ATM匯出52萬餘元,她因
對方詳細說出個資而上當,事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怒控華信違反《個資法》並提告求償
。台北地院認定華信有過失,判賠女子2萬元,因華信放棄上訴,因此全案已確定。
對此華信回應表示,去年金石堂、雄獅、中華郵政等公司都發生同樣事件,法院判賠1.8
萬至2萬元,華信並非個案,放棄上訴只是不想浪費社會資源。
該名女子向《蘋果》投訴指出,隱私權遭侵害會有難以量化的精神損失,「就像被扒光衣
服全身赤裸站在外面」,她認為歐美日韓等先進國家都已對保護隱私權非常重視,很多企
業外洩客戶個資的案例都被判處天價賠償,相較之下,台灣不僅民眾缺乏隱私權意識,也
未曾有企業因違反《個資法》 受到什麼重罰。
投訴人強調,她是華信個資外洩案唯一提告者,她強烈呼籲其他受害者向消基會報名團體
訴訟,團訴可依《個資法》28條第4項及29條規定,「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
權利受侵害」,向華信請求最高2億元的賠償,否則個人訴訟僅能依28條第3項,「以每人
每一事件」求償500元至2萬元。
投訴人指出,去年2月她以信用卡線上刷付方式訂購2張華信航空台北飛台東的機票,隔月
卻接到自稱華信客服人員來電,宣稱因為作業疏失,誤把她的帳戶設定成每月自動重複扣
款,要她到ATM進行一連串操作以「核對身分」,由於對方正確說出她的姓名、電話、購
買機票的金額、日期及航班,她不疑有詐,依指示操作匯出52萬5311元後,才驚覺遇上詐
騙集團。
投訴人說她上網搜尋發現有許多人像她一樣,訂了華信機票後接到誆稱華信人員的詐騙電
話,她認為華信已明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
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才決定
在沒有委任律師的情況下提告,以小蝦米之姿獨自對抗大鯨魚。
不過因為《個資法》28條規定「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
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她只能對華信請求2萬元的過失侵
害隱私權賠償,至於財產損失52萬餘元部分,因為檢警並無查到華信員工蓄意販賣客戶個
資,所以不能向華信求償。
華信辯稱,投訴人雖在個資從華信網站外洩後遭詐,但就像外出沒鎖家門可能造成失竊,
卻不能說沒鎖門就一定失竊,也就是她個資外洩與遭詐騙兩事之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因
此華信不用對她遭詐負責,請求法官駁回求償。
台北地院認為,交通部2015年就通令國內各家航空業者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華信卻遲至本案發生3個月後,才訂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手冊」,可
見案發前完全沒有善盡保護客戶個資的義務,導致投訴人個資遭不法蒐集及利用,對被害
人隱私權受侵害應負過失責任,判決華信應賠2萬元,後因華信未上訴,全案確定,日前
投訴人已收到2萬元賠償金。
對於遭判敗訴,華信回應表示,本案並非他們外洩個資,他們資料檔案維護不完備的問題
已應民航局要求改善,而當時他們有寄簡訊給旅客提醒注意詐騙電話,大多數遭詐旅客也
都認同是自己疏於警覺,且去年金石堂、雄獅、中華郵政等公司都發生同樣事件,法院判
賠1.8萬至2萬元,華信並非個案,放棄上訴只是不想浪費社會資源。(李奕緯、李姿慧/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14/1314702/
5.備註:
好慘,在台灣什麼網路資訊安全都是狗屁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3-14 23:06:00
雖然只賠了兩萬,但是謝謝她
作者: QBey (Q貝)   2018-03-14 23:07:00
才兩萬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8-03-14 23:07:00
2萬 當然放棄上訴@@
作者: Jwfsm (Jwfsm)   2018-03-14 23:07:00
如果賠50w 一定上訴
作者: didi0909 (didi0909)   2018-03-14 23:07:00
呵呵 覺青:台灣資安很強的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3-14 23:08:00
做得好 嗚嗚嗚嗚我也被盜刷 快瘋了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8-03-14 23:08:00
兩萬大你老母
作者: jaychou515 (Hoshiya)   2018-03-14 23:08:00
2萬而已 當然不上訴啊。打官司不用錢喔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8-03-14 23:09:00
這個該判一個大的,不然這些公司都沒在保護客戶的
作者: ja8256 (P.P)   2018-03-14 23:10:00
兩萬律師費都不夠ㄅ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3-14 23:11:00
什麼東西都外包 什麼不負責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8-03-14 23:11:00
台灣資安是很強啊 選擇不去使用強的資安 怪誰?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8-03-14 23:12:00
還虧50幫QQ
作者: F1239810 (阿蛇)   2018-03-14 23:13:00
洩漏個資判2萬,難怪個資一直被拿去賣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8-03-14 23:14:00
鎖門的比喻是在承認自己的保密措施跟沒鎖門一樣嗎
作者: ericisaac (白當一包)   2018-03-14 23:17:00
2萬 笑死人
作者: Karida (卡麗妲)   2018-03-14 23:17:00
為什麼沒設約定帳戶可以轉52萬出去?
作者: chickenchick (小雞)   2018-03-14 23:17:00
太可怕了,這樣誰要維護客戶資安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8-03-14 23:19:00
賠兩萬這算板倒大鯨魚? 應該是花點小錢打發你吧
作者: horse2819 (風要飛翔)   2018-03-14 23:23:00
真的不懂 是怎麼騙人到轉錢出去都沒感覺...
作者: omx (omx)   2018-03-14 23:24:00
因為大家都洩個資所以我洩個資沒錯 這啥鬼邏輯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8-03-14 23:24:00
才20000...誇張
作者: aptiva   2018-03-14 23:24:00
這種普遍的詐騙手法 還能上當 是都不看電視 活在自己世界嗎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8-03-14 23:26:00
omx,不是鬼邏輯,是鄉民邏輯,大公司根本沒錯
作者: wz70403 (路倫)   2018-03-14 23:27:00
法院認證台灣人的個資值2萬
作者: aadsl (aaids)   2018-03-14 23:30:00
對阿 非約定帳戶要轉52萬 怎麼轉的?
作者: mercedeces (M__M)   2018-03-14 23:31:00
華航的垃圾系統,虎航也一樣爛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8-03-14 23:32:00
到底是怎麼騙出她52萬的?五萬二萬就算了,五十二萬欸!!
作者: ERDDD (err)   2018-03-14 23:33:00
由於對方正確說出她的姓名、電話、購買機票的金額、日期及航班,她不疑有詐——這樣才賠兩萬喔法律是不是應該修了個人最高居然只賠兩萬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18-03-14 23:35:00
下去領2萬
作者: kevin0733   2018-03-14 23:40:00
騙52萬就是叫他輸入一串號碼 結果那就是轉帳金額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8-03-14 23:42:00
[上某某購物網100%接到詐騙電話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8-03-14 23:43:00
台灣資安真的爛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8-03-14 23:46:00
為何只陪20000???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8-03-14 23:47:00
kevin0733 不是約定帳號怎麼一次轉那麼多錢呢 [約定帳號]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8-03-14 23:50:00
她是在網路銀行操作嗎 有可能一次轉大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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