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擔任台大性平會委員的李茂生教授
針對某法官疑似性騷擾而被輕輕放過一事
李教授認為這件就是職場性騷擾
認為職務法庭會認為這不是性騷擾 是根本不懂(甚至是沒看)性平法
FB連結:
https://goo.gl/8XH7vK
FB內容:
「認為本案根本不是性騷擾」。
「法官可貴之處,就是不用迎合輿論,要迎合的話,就不必設法官,輿論審判就好了嘛」
!
「憲法有比例原則、刑法有罪刑相當原則,法官逾越分寸要受處罰,但陳並非利用職權,
也非性騷擾,法官是人,會犯錯,犯輕錯給予輕度懲罰,犯重罪給予重度懲罰」。
────────
這三句發言,如果撇開個案不談,句句擲地有聲。但是配上職務法庭所認識的事實後,就
會發覺職務法庭根本看不懂或沒看性別工作平等法。
這個問我最準。我下的決定經常被翻案,但是連我都認為這是職場上的性騷擾,而非企圖
通姦未遂。如果處罰的原因是企圖通姦未遂的話,只要男法官未婚、女法助也未婚的話,
即是法所允許的。好吧。大家一起來做經職務法庭認定的合法「交友企圖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