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警察開始取締夾娃娃機店囉!

作者: lopoko (不滅修羅)   2018-03-12 02:29:09
※ 引述《pcoco0175 (42689.2)》之銘言:
: 餓死抬頭 夾娃娃機的末日是不是提早來臨了呢?
: https://i.imgur.com/f2AfBI5.jpg
: https://i.imgur.com/wvKdkKg.jpg
: https://i.imgur.com/p9vW6Uq.jpg
: 突然就故障了
: https://i.imgur.com/XrCafNK.jpg
: 好像法規有修改 最賺的彈跳台被認定成賭博機台 警察半夜一個抓業績upup
: 夾娃娃幾的末日是不是來臨了呢?肥宅們要歐印了嗎?
不是法規有修改,
是原本就有規定不能變造機台的玩法與功能
請看電子遊戲產業管理條例
第6條(電子遊戲機之查驗及評鑑)【相關罰則】第1項、第5項~§23
電子遊戲機之製造業、進口人或軟體設計廠商,應於製造或進口前,就其軟體,向中
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評鑑分類文件;並於出廠或進口時,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合格
者,發給機具類別標示證。但專供出口電子遊戲機之製造,不在此限。
前項查驗,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團體協助之。
中央主管機關為執行第一項之評鑑分類,應成立評鑑委員會,其組織及評鑑作業程序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應自收受評鑑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評鑑分類之決定,並公告評
鑑分類之結果。
第一項製造業或進口人,應就其機具結構,依商品檢驗法申請檢驗。
第7條(電子遊戲機之修改規範)【相關罰則】第1項~§23
電子遊戲場業者不得陳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分類及公告之電子遊戲機及擅
自修改已評鑑分類之電子遊戲機。
電子遊戲機之機具結構或軟體經修改者,視為新型機種,應即依規定申請檢驗及評鑑
分類。
選物販賣機與娃娃機只差沒保夾,
都是要到經濟部商業司的評鑑,所以一樣受這管理條例的規範
那些業者以為被評為非屬電子遊戲機就無敵了
根本大錯特錯
而彈跳台明顯就違反規定了,機具結構完全不同啦,當然違規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03-12 02:29:00
FB你認真?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03-12 02:31:00
據說這次主動提報的是夾娃娃機公會
作者: SRNOB (SRNOB)   2018-03-12 02:40:00
養套殺
作者: vwpassat   2018-03-12 02:45:00
SEGA New Astro City Cabinet
作者: je789520 (hihigogola)   2018-03-12 03:01:00
工會要加入先先付錢喔 這邊有點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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