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本肥看這個事件突然想到
如果有人蓄意開車撞死人
或是買兇開車殺人
在高速撞過去之後 拿起手中伏特加哈個兩口
哈嘶
瞬間 殺人罪變成酒駕
這樣是不是很賺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8-03-11 10:22:00"殺人罪變成酒駕"<-- 這個是你夢裡才會出現的東西妳這個作法就只會落得殺人罪而已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8-03-11 10:23:00這個有人提問過了 好像可行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8-03-11 10:23:00
太弱了,法律早就預防規定了,原因自由行為,也是殺人罪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8-03-11 10:23:00查出你們的關係,就變殺人罪好嗎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8-03-11 10:23:00所以 還不趕快酒駕總統府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8-03-11 10:25:00為什麼要扯原因自由行為不喝酒直接車禍過失致死不是更好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8-03-11 10:26:00樓上講的 就還是殺人 XD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8-03-11 10:27:00醉態駕駛也不是用刑19吧????????好奇怪
作者: kevabc1 (abc1) 2018-03-11 10:31:00
現在才想到????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8-03-11 10:32:00用車撞死不認識的人很難被舉證有殺人故意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3-11 10:37:00殺人當下根本沒喝酒 論殺人罪就好啦
作者:
inrain (南港李國毅)
2018-03-11 10:37:00那為什麼一堆這種文
除非舉證他殺完人才喝酒,不然他爽邊喝邊開或殺人前喝個酒壯壯膽是蠻合理的啊。酒駕這種漏洞根本智障立委和司法官亂搞害的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8-03-11 10:58:00
幹嘛舉證有沒有喝酒,直接舉證有殺人故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