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太多囉~
其實現在台灣停車超級不方便的 人口多 車位少 又沒有規劃
出門在外開車本來就是為了方便 結果開了車反而更不方便
政府沒有規劃好 導致人民沒地方停車 只能選紅線區暫停 這是政府的錯
但是一旦停了紅線區 錯的明明是政府 被罰的卻是老百姓 這樣公平嗎?
應該是紅線區停車但是沒有影響交通之虞的,可以免責吧
那種很窄的路就不要說了 紅線停車應該抓 但是路那麼大條的 應該可以讓民眾臨停一下
吧
檢舉人資格有限制?不是只是實名而已嗎?
要指控人家違規,就要出面說明,就要實名,如果亂檢舉,也應該要吃官司負責。
這樣有甚麼資格限制?
台灣人就是太死腦筋了,向我國大陸愛怎麼停就怎麼停,台灣會退步不是沒原因的。
※ 引述《dwm90305 (科技殺死浪漫)》之銘言:
: 大家好
: 之前新聞警察說因為檢舉太多處理不完
: 所以要提高檢舉人門檻及微罪不罰來降
: 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意願
: 這樣不是本末倒置嗎?
: 應該是要提供檢舉獎金吧
: 以目前行車記錄器的普及率
: 提供獎金的話交通應該會瞬間優於日本
: 像我之前闖一個智障紅綠燈被檢舉開罰單
: 現在不管紅綠燈多智障只要後面有車我都
: 不敢闖過去
: 嚇阻作用比警察躲起來開單高多了
: 交通改善的話也不用請那麼多交通警察
: 也可以減少設置照相機的經費
: 這樣不是一舉數得嗎?
: 有沒有這方面的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