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實習」該不該給薪?她霸氣向鄉民

作者: kuod (lookforsomething)   2018-03-10 22:54:35
前文恕刪
台灣勞動界其實有4大政策,根本就是開後門,養慣老闆,
使目前幾乎所有年輕人活到中年了,還在做白工。
1.教育部開放的實習或獎助學金制度
文前有人表示,她的基準其實是如果實習生有產出,就應該給薪。
這其實我很認同,
但是今天這個問題還有一個關鍵,
究竟培養適合於業界的人才,是誰的責任?
是整個企業繳稅補助某一個科系所有學生生活費與學費,
然後,學校代為訓練,整批出貨給該企業使用?
還是,雇主根本只負責剝削,連分擔責任都不做。
而教育部負責培養出,一鍋粥,有老鼠屎還是地瓜請雇主自己挑?
甚至,教育部還是把年輕的學生推入低薪虎口的推手
想一想那些學校的助教,有多少是被老師當"兼任助理",
但是有規定上班工時做雜務與做不完的實驗的?
還沒有勞健保等社會保險呢。
今天學生要畢業寫論文,同時老師也發表期刊,是不是共同產出?
那研究經費來自科技部還勞動部的研究構想書,
為何不能編列學士級助理,來雇用這些學士念碩士生,
一定要搞個2000到10000的名目發獎助學金費?
根本就是破壞"雇主應當負擔員工生計的基準"
2.國防部的兵役制度
感謝多位學弟學長,我也是偏鄉國中小教育服務役退役,
我的薪水因為有高山加給,還有到一萬。
自認權力最大時,大概就是寒暑假,學校的帳號密碼,
各大主任寄放之鑰匙,讓我可以於缺乏教師兼行政職人員時,
快速發出畢業證書或成績單給校友。
這根本也是破壞勞動市場的機制,低薪。
一副好像國人很廉價,幾千元可以站崗整月般,甚至送死也行。
還要服從一堆觀念思想行為,跟他所講的大道理無關的人。
這人能帶大家玩守護家園戰,防止中國的侵略嗎?
台灣打勝仗的傳統我不懂,但是中國的傳統,
未上岸先開槍,血洗基隆,姦殺民女,奴役男丁,侵占資產,
先開放三天,千年來都一樣。
3.勞動部的最低基本工時薪資與職災死亡最低賠償
勞動部的最低基本工資根本就是來亂的,
簡單說就是由資方代表勞方發言,而資方也發言,走完流程。
雙方走出來就結束了這一回合的調整,加個小數點意思一下?
請問一下,員工究竟是不是國人?有沒有家庭?需不需要三餐與交通?
神扯的是,因為工安沒做好,造成公安與職災,
竟然,只要雇主賠底薪的45個月,就視為解除勞雇合約。
所以45個月員工能復活?員工未成年家屬能成年?
員工老年家屬就能準時死亡?
這些都是造成社會負擔的主因。
就是雇主的預謀殺害造成的,
為何雇主造成這些巨大的社會成本,沒有刑責與應當地賠償?
很抱歉各位勞工,你出生就是勞工家庭的,這輩子應該別想翻身了。
因為所有的資源都在老一輩貪婪裡,你只能終生繳房租與稅金當國民。
活到快退休就找時間結束自己的生命,不然你的孩子,也會跟你一樣。
4.不具專業的法界,在當國家基準
車禍了!竟然法官、檢察官不具專業看車損的成因,
就愛偏好車鑑會與員警的臆測。
然後就要以莫須有的罪名給我。這就是我對法界的印象。
然後,我就發現我們的司法根本就沒有基準在。
只有口述人證,查無物證也能判人無期徒刑?
這些檢察官法官警察的,給你國家資源查案,
竟然連一點物證都查不出來,最後就是無限的自由心證。
難怪,我國司法總是在浪費於濫訴上,
因為他們根本沒專業,而且亂判也無罪。
事實上是我們冀望的國家考選人才上,條件選的是特殊行政流程制式化,
而不是他們個人操守與社畫大眾觀念一致,或這對於某方面專精?
要不然,那個酒駕與超時加班,隨時可能造成公安與無辜的人受害,
比賓拉登還危險。竟然法條寫那樣,判決給這樣,然後又沒有物證。
你說這樣的基準有人信?
這個國家如果再不改社會制度,依然相信這鬼憲法,
相信固有疆土的範圍,
納稅、服兵役是無條件的義務,
司法之下人人疑似平等,
還是延續現況,使出社會就業無法保證5年內,可以完全自創家庭帳號,
老實說,現在已經讓台北市老松國小本來11000多學生,變成500多人。
我實在搞不懂再30年,路該怎麼走?請各位想一想。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8-03-10 23:03:00
公投新憲台灣國
作者: hosen (didi)   2018-03-10 23:24:00
一看就是偏激的言論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8-03-10 23:40:00
還好吧 健保都這麼多醫奴了 其他奴才也該上工了啊 加油~~~
作者: esproject (年輕人)   2018-03-10 23:41:00
經理實習可以有兩百多萬 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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