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拾金不昧竟成嫌犯! 警:請示檢察官後才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8-03-10 21:21:40
1.媒體來源:
聯合
拾金不昧竟成嫌犯! 警:請示檢察官後才移送
台北市48歲李姓清潔工去年在公廁撿到1袋50元硬幣,拾金不昧送到警局,警方依拾得物
作業辦理後今年通知取回,但他持硬幣至台灣銀行總行「請求鑑定」,卻遭依涉嫌行使偽
幣罪嫌移送法辦。他喊冤,只是想知道真假,就被當作犯人,最後檢察官認定他無行使偽
造貨幣犯意,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家住萬華的李男去年6月在青年公園廁所撿到一袋有411枚的50元硬幣,參雜舊版
、新版50元硬幣,約20550元,他拾金不昧送到青年派出所,警方依拾得物作業標準公告
招領,但6個月後沒人領回,這批貨幣送往北市刑大彙整,今年1月通知李男取回。
今年1月23日下午3時許,李男持硬幣至台灣銀行總行「請求鑑定」,遭黃姓行員發現是偽
幣,依程序通報保七總隊,再移給轄區中正一分局介壽派出所處理後續。
李男至派出所製作筆錄供稱,這些錢是撿到的,由警察通知領回,不知道是真是假,才會
到台灣銀行請求鑑定真偽,他喊冤說,原本只是好心撿到警局,沒想到卻被當成犯人。
中正一分局介壽派出所今天表示,當日接獲此案後,得知有男子持有50元新台幣硬幣,如
實製作筆錄後,打電話請示檢察官後,有無隨案移送之必要,才隨案移送北檢。檢方事後
認為,李男無行使偽幣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23601
5.備註:
這新聞告訴我們 拾金不昧是錯的 拿錢去銀行鑑定也是錯的
以後誰還敢撿到錢送警局?誰還敢去銀行鑑定貨幣真偽?
作者: NicECooKiE (大魯宅)   2018-03-10 21:22:00
標題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8-03-10 21:22:00
原來請求鑑定只能拿真幣喔!
作者: estupid (For What)   2018-03-10 21:23:00
叫人要花掉的意思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3-10 21:23:00
不就是要衝業績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8-03-10 21:23:00
檢察官繼續推 因為程序這樣跑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03-10 21:24:00
清潔工緩刑五年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8-03-10 21:24:00
內文都不讀的嗎?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8-03-10 21:24:00
哪有說拾金不昧是錯的 你怎麼看的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8-03-10 21:24:00
你確定要叫檢察官扛?這傢伙準備被釘到飛天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25:00
不過這件事最大問題的確是檢察官呀,如果警察真的沒具體事證,檢察官只看那人有一堆偽幣就要警察移送,那問題自然就往上丟了。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8-03-10 21:26:00
樓上 檢察官本來就是偵查犯罪主體 什麼叫給他扛 笑死 嘔嘔嘔嘔嘔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18-03-10 21:26:00
不管啦,鄉民說警察不該移送就是警察的錯啦
作者: abc65379 (silent)   2018-03-10 21:27:00
我覺得是你理解錯誤,這人很聰明,他如果拿去買東西才慘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27:00
講難聽點,今天警察路邊說一個,那個人說不定也竊盜,然後警察官說,你先移送,我幫你查看看,你說問題在誰身上?一般要有具體事證或合理懷疑才能逮人的,警察提供的證據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3-10 21:28:00
請銀行鑑定結果被移送 ?這三小白痴制度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28:00
就有人送遺失,然後去銀行判斷不少偽幣,結果變被告,這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8-03-10 21:28:00
錢幣在條子那放了半年 還送到市刑大彙整 結果條子眼睛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8-03-10 21:29:00
長包皮看不出來是假的 這問題還比較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29:00
嫌疑才轉被告,而不是沒證據就直接當被告移送。證人轉被告是法院常用的招,這招好處在名聲比較好聽,至少事後新聞出來才不會像這樣難看。上面改 檢察官說,你先移送(沒犯罪事證)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8-03-10 21:32:00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8-03-10 21:34:00
這是橫向/後續沒有聯繫好的問題 苦主撿到去報案的派出所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34:00
正常我記得都先當證人傳喚,然後再當場轉被告,甚至直接羈押。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8-03-10 21:35:00
跟銀行通報後去處理的派出所不同間每一個階段的單位都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 當然就照程序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39:00
這說法不太好,照你這講法,備註說的就正確,送銀行辨識等於直接準備被報警送辦。和路邊救人會被告是肇事者一樣至少聰明點就是先當證人,證人不管進或退對誰都好。
作者: belucky   2018-03-10 21:41:00
台灣司法完全不意外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8-03-10 21:42:00
以後拿到假幣記得拿去菜市場花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43:00
收集起來放路邊也不錯,莫非這案件就是怕被警察抓,才故意丟路邊的,畢竟裡面還有一點真幣,可能做生意的攤販收集的,反正去銀行也直接被沒收,甚至還會被送辦。
作者: tdkfresher (食反團女子口乞)   2018-03-10 21:44:00
這種小案他們可當業積嗎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8-03-10 21:45:00
某樓 光一天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撿錢到派出所 每個都去檢驗是不是真幣 你當警察吃飽太閒啊? 成立台幣警察啊 好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46:00
這我要替他講話,有411顆,裡面一堆偽幣,確認失物時候應
作者: bybe (小p)   2018-03-10 21:46:00
幹 機掰警察
作者: ts01075701 (snake)   2018-03-10 21:50:00
硬幣的偽幣 不是專業的應該看不出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3-10 21:51:00
50元很容易,正常看中心轉兩次,那邊很少人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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