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監察院日前調查台灣大學教授,針對營利事業的兼職作全面性清查;另有教授比對查出,
全校有一百四十人當獨董,更透過交叉比對,有人兼職疑似偷跑,先兼職、後追認,與台
大校長當選人、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的情況類似,感慨程序正義淪喪。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與其學生比對企業獨董與台大教授名單,在臉書披露,校內有一百
四十名教授在民間企業兼職,且不少人一人身兼多家企業獨立董事;而透過外界根據名單
比對,也追查出,如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副教授蔡英欣等疑似兼職偷跑,王先上任獨董三
個月,系務會議才追認,蔡也是先公告兩個月後,系上才後續同意的案例。
針對教授先去兼職,才後補同意程序,台大說,這些教授都有依規定提出申報並獲核准,
但時間差並非三言兩語可解釋清楚,如部分核准案會附但書,要求兼職的教授需在一定時
間內完成產學合作簽約,若沒簽約則核准失效等,並非單看時間差就認定違法。
台大有7成兼職教授 多先上任再簽約補件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現行國立大學教授兼職辦法,只規定教授兼職必須取得學校的同
意,經查,台大有七成兼職教授,多是先上任再簽約補件的情況,但因這些教授均事先獲
得校長批准,難以直接認定屬違法,但程序的確不夠嚴謹完備,因此教育部人事處對於是
否要修改相關法規,對所有大學教授兼職做出一致性規定,將進行全盤檢討。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82240
其他兼差怎麼查阿?只是冰山一角?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