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這自由沒被剝

作者: sober716 (像大樹一樣高)   2018-03-09 19:38:39
Google了一下這位 政大科管所 助理教授 許牧彥
意外發現這篇文章呢 原來結婚就只是為了小孩啊
這樣結婚不生小孩的異性戀 應該也不用結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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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許牧彥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助理教授、雲林東勢長老教會代議長老)
反對片面修改民法,應該另立專法。我們不是為了宣揚宗教,是為了公共利益。就像後面
的孫中山一樣,他建立民國為了要讓大家可以民主公開地討論,如果我們真是多數暴力,
占4.4%的同志人口是沒有任何發聲的餘地的!
婚姻不是為了性愛,兩人的性愛不是公共議題,兩個具有選擇能力的成人合意,沒有人可
以干擾你們。兩人相愛不需要政府給予認證,為什麼同志會需要動用公共的資源來綁住彼
此呢?
其實法律不是好東西,法律是限制人的,不是祝福人的。婚姻是為了約束父母的性關係,
有性忠貞的義務,保障子女的權益,非婚生子女是不能隨便回來分婚生子女的財產的。今
天你選擇同性結合,你沒辦法有下一代,這是你的選擇,就像你如果選擇蓋房子在豬舍的
旁邊,你不能叫豬舍搬走一樣。
一男一女是一個自然事實,不是政治主張。綁住對方是為了孩子,不是為了太太或先生。
以公權力來框住雙方的性自由,才有安定環境養育下一代,因為孩子是下一代的主人公,
因此這才是公共議題。完整而穩定的婚姻才是有公共利益的。
同志朋友爭取婚姻,如果是為了能規範伴侶的性忠貞,那我們很支持,不過同性結合在自
然上本來就不能生小孩,不是我們不給你的。所以我認為應該是訂定同性伴侶法而不是婚
姻法。婚姻是為了小孩。
而且同志朋友要努力跟性解放運動劃清界線,不然就是在呼攏社會,同志你們也是公民,
有公民的義務,要消除社會對於性濫交的恐懼,是你們的責任,不是我們的責任。現在愛
滋病年輕化,致病原因占第一名的是男男性交,第二是施打毒品,打毒品是要被禁止的,
第一名的男男同性戀卻沒有被禁止,看看我們社會多麼包容。
原文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4009653580965
作者: edwar9154520 (八八八)   2018-03-09 19:39:00
作者: mm4669075 (關寧鐵騎)   2018-03-09 19:40:00
說結婚為了小孩 應該是跟婚前不能性行為的觀念和再一起
作者: osan (我也喜歡郭雪芙!!!!)   2018-03-09 19:44:00
甲甲又再壓迫宗教了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8-03-09 19:47:00
所以不能生育的人不能結婚?再婚的人年紀太大應該禁止?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18-03-09 19:47:00
推文裡面那位難道覺得夫妻生小孩是迫害和尚嗎?不然你信什麼干台灣人屁事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09 19:48:00
本來婚姻就不全然是為了小孩啊 哪有那麼狹隘...如果真的那麼狹隘 今天法律就會是奉子才能成婚
作者: ggirls (哥)   2018-03-09 19:49:00
妳的反駁邏輯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09 19:49:00
只准帶球嫁 那些沒生小孩的以及生不出來的要結婚幹嘛?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8-03-09 19:50:00
好噁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09 19:50:00
他通篇整個邏輯就很莫名其妙(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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