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毒駕害死人唯一死刑? 法務部回應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8-03-07 03:31:48
既然酒駕撞死人
通通認定故意殺人的話
超速 任意變換車道 跨雙黃線超車
下車時不看就開車門 單手騎車
沒保持安全距離 闖紅燈 違規停車
另外類似以上行為直接或間接導致有人死亡的話
應該通通比照酒駕 認定為故意殺人
理由同酒駕
因為事先都知道這麼做有風險
依然任意妄為
通通唯一死刑
相信台灣交通亂象就能消滅
用路人的權利才能受到保障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8-03-07 03:32:00
虐殺比較實在
作者: wastetheone (loyason)   2018-03-07 03:32:00
不行,你舉例的那些都有可能因為一時失神造成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8-03-07 03:33:00
你怎麼沒列轉彎沒禮讓直行 尤其看對向二輪就硬吃 這種虐殺真的剛好而已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8-03-07 03:49:00
現在刑法裡根本沒唯一死刑,提這個就是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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