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請進,到底要怎樣才能無罪?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02-14 17:50:46
※ 引述《benzis ()》之銘言:
: 講到陸戰隊護妻小的那個新聞就悲哀
: 小偷已經被你制伏
: 警察也到了
: 你在警察面前把小偷勒死
: 根本就是報復
: 正當防衛的侵害早被你消除了
: 警察來就乖乖把人交給警察就好
: 事後還利用孕婦訴諸悲情
: 用媒體力量批鬥司法
: 小偷不應該沒錯 但他罪不致死
: 不要拿小偷之後會怎樣施暴你妻兒這種話來辯解
: 沒發生就沒發生
: 他早就被你制伏了
一堆蠢貨完全不管事實。沒看示範照片、沒看筆錄嗎?
事實是,勇夫不是單純的掐脖子的動作。
勇夫施展的是「絞殺」的殺人技。陸戰隊等等特種部隊會教,捕俘摸哨很有用。
幾秒內可以讓對方昏迷,因為頸部的血管整個受壓,氧氣與血液的輸送被阻斷。
通常缺氧5分鐘即會腦死。而且絞殺技在10秒內已經讓對方昏迷。
(說不一定昏迷的,是瞧不起陸戰隊教的戰技嗎)
勇夫「至少」絞了7分鐘(見筆錄),小偷因而缺氧腦死「乃是毫無懸念」。
腦死的特徵是臉色發黑。筆錄中也紀錄了勇夫與警察都看到小偷早已臉色發黑。
坊間護航勇夫的蠢貨們乾脆說敵方哨兵被勇夫這麼做以後,也是「裝昏」好了。
然後,請問,各位「裝一下」臉色「變黑」看看?
小偷該被制服。問題是,陸戰隊的殺人技用下去,10秒讓對方躺平昏迷,已經可以了。
勇夫瞧不起陸戰隊教的殺人技嗎?一定要絞已經昏迷躺平的對方7分鐘、連對方臉色發黑
(再次強調,筆錄中勇夫自己招供的)還繼續絞,幹嘛呀?
小偷來我家,如果我學過殺人技,緊急之下我當然也會去絞小偷。
但我的「正常心態」不會絞一個臉色發黑的昏迷小偷7分鐘以至於10分鐘,然後像坊間
護航蠢貨們一樣說「小偷你並沒有昏、你再裝昏啊」。
讓對方昏迷後,就可以鬆手,把癱軟的小偷綁起來了,死不了人,正當防衛。
依護航勇夫們的坊間荒謬辯詞,試問,陸戰隊在戰場上去摸哨時,將對方哨兵徒手絞殺後
,要不要也絞7分鐘然後問「你再裝啊」?
班長搞不好跑上來巴陸戰隊員頭說你在耍什麼白痴!對方已經完蛋了你看不出來喔!
拖延時間!快點繼續攻擊前進!沒空等你7分鐘!
絞殺技「效果」的「陸戰隊員當兵常識」勇夫不會不知道。
法官已經枉法優待勇夫了。這個案件論以「間接故意」的殺人罪犯意都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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