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輾逃犯的倒楣駕駛是他們「只想保護妻

作者: cs61y527 (誠-實-念-佛)   2018-02-12 16:36:27
※ 引述《wayne1027 (幹話百夫長)》之銘言:
: 我覺得老是罵恐龍法官有時也不太對
: 檢察官才是提供恐龍判決證據的人
: 也是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的
: 像這種擺明不是車主的錯的也想起訴根本比恐龍法官還恐龍
: 所以,台灣司法制度到底要不要改?
: 濫訴檢察官應該要槍斃大家說好不好?
每次看到這個都覺得很可悲
明明法律就立委豬公訂定
每次搞出一堆恐龍判決
大家都狂檢討檢察官跟法官
為什麼沒人檢討立委豬公?
這種保護妻小的過失致死已經不是第一次
上次還有一個護妻勒死小偷的也是被判刑
你有看到立委因為這個案件而想要修法嗎
沒有嘛
為什麼沒人去要求這些立委切腹?
做那麼久,貪是還沒貪飽嗎
麻煩做點事好嗎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18-02-12 16:38:00
法官有非常大的解釋權喔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8-02-12 16:40:00
勒死小偷那個確實是過失致死沒錯啊...不然勒?
作者: qazwsx0128 (*****)   2018-02-12 16:40:00
立委是垃圾 但是法官有自由心證^_^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2-12 16:40:00
那是因為法律沒定死才有一堆解釋,把法律定死就好
作者: greyyouth (路人)   2018-02-12 16:41:00
這案連判都還沒判 你還不是未審先判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8-02-12 16:45:00
科科 案子連起訴都還沒 就在那邊討論判決喔?
作者: whitefang10 (醉玉月琴)   2018-02-12 17:03:00
這種評論程度就不要出來丟臉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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