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輾逃犯的倒楣駕駛是他們「只想保護妻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8-02-12 16:29:54
我覺得老是罵恐龍法官有時也不太對
檢察官才是提供恐龍判決證據的人
也是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的
像這種擺明不是車主的錯的也想起訴根本比恐龍法官還恐龍
所以,台灣司法制度到底要不要改?
濫訴檢察官應該要槍斃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ynhs123456 (笨蛋畫家)   2018-02-12 16:30:00
好哦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2-12 16:41:00
怎麼改,陪審團制度如何?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8-02-12 16:44:00
有個東西叫構成要件有符合就得起訴不然先被告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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