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都更一坪換一坪加車位 別幻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2-09 04:13:31
有人說不能徵收不能都更?????
重點不是70年老房好嗎?
重點是"70年土地"
房子是私人的未到期就要徵收,土地是國家的使用權是人民的未到期要補償
房子蓋了一百年沒滅失都還是人民的
但是土地不是土地只有使用權,那呢土地期滿以後房子怎麼辦?
在PRC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規定 使用權到期"應該"回歸國有 國家
第40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
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第41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
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但是之後在物權法裡明定了
第149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如果依你所說的70年就必須歸還....政府是可以"無償取得"
還補償個屁啊....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不要跳針啦!
: 以下就是你說的70年老房啦
: 結果哩?
: 上海市政府直接就給你強制拆遷改建了
: 還給你續約?
: 到底誰沒搞清楚狀況?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1QV5QFNO (Gossiping)
: : 說到重點了,你知道在中國,私人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嗎?
: : 人民只有有限期間的使用權,到期就必須歸還,所以想藉由土地炒作是不可能的
: : "
: : "土地國有 到期必須歸還"
: : 人家物權法就規定住宅建設用地到期自動續期
: : 你跳針"徵收"?
: : 誰在跟你說徵收嘞....
: : 如果你說的"到期就必須歸還"
: : 那都到期了 還跟你徵收個屁啊....
: : 你引的是(徵收/回收)的辦法,就是上面有建物但是"土地使用權未到期"的土地
: : 我說的是民宅在土地使用權限滿70年後的土地使用權跟房屋處理的"可能"方向
: : 兩樣不同的東西不要亂跳針....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8-02-09 04:15:00
開新戰場囉......拉椅子
作者: henry90319 (d32monk)   2018-02-09 04:17:00
爆米花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8-02-09 04:19:00
70年內 政府要徵收就要補償人民地上物金額 70年到了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也可以跟你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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