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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
2018年02月08日 08:54亢줠江靜玲
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7日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下一階段將提交到參院全院進行表決;參院外委會7日通過的法案為眾院版本《台灣旅行法》,該法案在未來送至參院全院表決後不需再回到眾議院表決,可直接交予總統簽署立法。
參院外委會於美東時間7 日討論並表決包括《台灣旅行法》和副國務卿人事任命的6 個法案;《台灣旅行法》在不到半小時內便無異議通過。
《台灣旅行法》是具國會約束力的法案,明確指出美國國會認為「自從台灣關係法制定後,由於美國自身對於台灣高層訪美的自我設限,台灣與美國始終缺乏有效的溝通,顯著地阻礙了台美關係的發展。」因此,作為結論,「美國政策理應促進美國與台灣之間所有層級的互訪。」
由於參院7日直接表決的是1月在眾院通過的版本,非參院在去年5月提出的版本,可減去兩院版本因文字差異來回折衷協調的時間,有助立法速度。
依程序,本法案下一步將列入參院全院議程討論和表決,並在通過後送交白宮讓總統簽署。在參院中,反對參議員可就本案進行議事阻擾,也可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若投票有二分之一參議員支持即過關可送白宮,參院目前有1百名參議員,《台灣關係法》獲得兩黨高度共識,一般認為,以共識覺無異議通過機會甚高。送交白宮後,一旦總統簽名,即可成為正式法律,但落實執行則需端視行政部門而定。
《台灣旅行法》在參議院由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 ,參議員布朗(Sherrod Brown),參議員殷荷菲(Jim Inhofe),參議員梅南德茲(Bob Menendez),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與參議員彼德斯(Gary Peters)共同提出。在通過外交委員會前,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與懷登(Ron Wyden)也共同連署支持此項法案。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特別感謝魯比奧參議員在參院領銜,會同其他聯署參議員,共同提出這個重要的法案。他表示,美國對與台灣高層互訪的自我設限需被拔除,在美國領土,只有美國有權力來決定誰可以訪問華府,且美台享有共同價值,去除高層互訪限制可促進彼此在經濟、政治、區域安全等層面進一步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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