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甘被離婚 前妻控新歡教唆製造假車禍

作者: mimimomo7512 (也許是另一種方式)   2018-02-07 10:55:18
2018-02-06 16:53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不甘被離婚 前妻控新歡教唆製造假車禍害她
劉姓女子與王姓男子在2003年離婚,王後來與熊姓女子在一起,劉不甘心涉嫌虛構情節,
指新歡教唆前夫製造假車禍方式殺害她,但承辦檢察官偵查後為處分不起訴,劉姓女子反
被控誣告。
一、二審法官審酌事故發生在1998年間,但王與該女子是在2005年才認識,難有教唆殺害
可能,車禍意外僅是單純的交通事故,判劉3月徒刑。
劉姓女子與王姓男子在婚姻關係還存續期間曾發生車禍,車輛失控撞上對向車,造成劉重
傷,劉指控該起車禍是因為王在新歡教唆下製造殺害她,王指出,車禍當時他與熊不認識
,當時與劉準備生第2胎,怎麼會有這個問題。
王姓男子指出因與前妻個性不合離婚,他與熊姓女子在離婚後三年後才認識,吳指出,王
無故執意離婚,說他的女友想與他結婚,後來結婚對象就是熊姓女子,且與對方認識深,
才認為是她有教唆殺人嫌疑進而提告。
法官審理發現劉在提告之前,王曾傳簡訊給她「真的很對不起,害妳身體變得很不健康,
真的很對不起妳,只希望妳每天能夠過得很快樂。」顯見王因車禍事故造成劉身體變得不
健康感到愧疚,認定王刻意曲解事實。
判決書指出,1998年端午節當天夫妻倆開車途中有爭執,她向王抱怨心思不要老放在床笫
之事上,並因肢體動作太大,手揮向對方,以致車輛失控衝向對向車道肇事,足見車禍純
屬偶發意外,且當時兒子就在車上,王對他疼愛有加,不可能不顧兒子安全製造假車禍。
王姓男子已明確澄清車禍發生時其與熊女並不認識,劉仍提出殺人未遂告訴,合議庭法官
審酌三人感情糾葛,劉不甘遭王拋棄,對於熊姓女子心生怨恨,虛構事實使國家偵查機關
進行無益的調查、偵查程序,妨害國家司法權行使正確性,雖經承辦檢察官偵查後為不起
訴處分,造成熊姓女子遭受刑事偵查,且徒費國家司法,依誣告罪判刑。
劉姓女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她指出,對方指稱2005年才認識前夫誰知不是脫罪之詞
,真的受害極深,需要法官幫忙才提告,並非想浪費國家資源;二審合議庭法官仍駁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71301
作者: seeback (當兵是國家大事)   2018-02-07 11:30:00
這女人,自我毀滅傾向好嚴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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