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律系生稱法官可抓「現行犯」檢座 法界: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8-02-06 08:55:03
※ 引述《IHVH (Tetragrammaton)》之銘言:
: 法律系生稱法官可抓「現行犯」檢座 法界:別放他出來執法
首先,逮捕的目的是為了保全證據和避免犯罪嫌疑人逃逸。
侵害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因此如果沒有保全證據和避免犯罪嫌疑人逃逸的必要性,應該不得侵害人身自由。
現行犯逮捕的要件放的那樣寬,就是因為一般人無法判斷這些要件。
所以逮捕後要立即送交偵查機關,讓專業的來判斷,避免無意義之侵害。
今天檢察官在場發言都有錄音、筆錄和人證。且檢察官也不會為了這種小罪逃亡。
你今天身為最後公正判斷的法官,應該要有專業的判斷能力。
如果在沒有逮捕必要性的情況下,還想用現行犯逮捕。
而且是用一般人的身分去命令法警。那就顯然不適當了。
如果認為他影響法庭秩序,把他趕出去,或者拘束人身自由到結束。
事後再將之移送就算了(人證物證都齊備)。
搞成這樣真是.....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8-02-06 09:19:00
這個比較不像恐龍的法律人,給推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8-02-06 09:43:00
逮捕不一定要施以腕力 你口頭叫他留下等警察來處理其實就是具強制力的逮捕了 只是手段較溫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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