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律系生稱法官可抓「現行犯」檢座 法界: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8-02-06 06:35:48
哀!
這問題我不是早八百年就回答過了
第 92 條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
警察。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
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
,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
送。
從92條二項但書的規定來看,逮補並沒有區分重罪輕罪,只要是現行犯,一律均可逮捕
至於實行強制的手段,法務部檢察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
第一項所稱逮捕,係指不依任何要式而直接強制特定人至特定處所之程序而言(參見胡開
誠刑事訴訟法概論99頁)。所謂強制,不以實施腕力者為限。」(法務部 (82)法檢(二)
字第386號法律問題參照)。
所以並沒有限定必須上手銬或者實行腕力
而警察機關拘捕留置人犯使用警銬應行注意要點更規定
第4點
  拘捕對象和平接受拘捕後,以迄留置期間,是否使用警銬,應審酌下列情形綜合判斷
之:
  (一)所犯罪名之輕重。
  (二)拘捕時之態度。
  (三)人犯體力與警力相對情勢。
  (四)證據資料蒐集程度。
  (五)有無脫逃之意圖。
  (六)人犯之身分地位。
限制了手銬使用的要件
所以回到本題,你說的馬上把他揍一頓,壓制在地是否合法
就要相對於現行犯的抗拒而言
是否必須使用如你所言的強制力方式才能制服
如果對方只是在那裏,沒有抵抗,你馬上把他揍一頓,壓制在地這並不符合逮捕強制力
行使的要件或者過當
仍不能免除故意傷害的罪責
就這麼簡單!
之前警察逮捕移工
連開數槍導致移工死亡
結果被檢方認為逾越用槍比例起訴
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並不是逮捕不合法
而是實施強制力的手段過當無法主張依法令行為而阻卻違法
這是二階段的問題
請不要把他們混為一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23/1284352/
檢方認,被告為逮捕拒捕的準現行犯,並為避免巡邏車遭搶,以及防護自己及
在場民眾生命受危害而使用槍械,雖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的使用槍械時機,但審
酌被害人雖因吸毒,生理反應異於常人,且僅以腳踢方式造成證人民防人員鼻樑骨折傷
勢,且經被告以甩棍毆打及辣椒水噴灑臉部,也沒有像一般人應有的痛處及喪失抵抗能
力反應,加上被害人身無任何危險武器,也無衣物,並未完成奪車行為。阮雖有造成被
告附近民眾生命危害之虞,但沒有達到立即危及生命的程度,被告應可鳴槍威嚇,或射
擊巡邏車輪胎避免車輛被發動而可衝撞現場之人。
陳崇文可瞄準對人生命危險性低之小腿等開槍射擊,已足以達到避免警車遭搶而危及在
場人安全的目的,且已可使阮男減弱攻擊能力,卻疏未採取這些方式而瞄準被害人臀部
開槍射擊,誤中被害人背部、腹部等人體重要部位,造成大量出血死亡。被告使用槍械
過程實未符合同條例第9條及第6條規定之避免傷及致命部位及比例原則要求,難以認定
是屬於依法令之行為而阻卻違法。檢方認定,被告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的業務
過失致死罪嫌。但符合自首要件,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 引述《ilovesumika (ilovesumika)》之銘言:
: ※ 引述《vava5566 (發發5566)》之銘言:
: : 中午時候看到女同事邊吃飯邊看影片,那個韓劇是盜版的,請問我可以
: : 馬上將我同事逮捕嗎?
: : 或者可以趁機勒索敲詐摸個奶才放人?
: 以後路上車禍,對方一下車「乾營養雞排」,出口成章
: 馬上把他揍一頓,壓制在地,警察來了就說「他是公然侮辱現行犯,現行犯
: 無論任何人都可以馬上逮捕」
: 請問這樣可以嗎?
: 如果不行的話,請問為什麼可以逮捕檢察官?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6:37:00
好棒喔 還在幫恐龍法官很嗆秋的叫囂欸其實我可以分析你的心理喔 不想動刀而已你在那邊講話嗆邱、動輒秀你自認的成就其實是在遮掩你重考21年缺乏真正成就又單身的自O感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6:44:00
很有可能不是執法過當而是種族主義犯罪唄?敢問一樓所指的是嗆哪個邱?法務部好像有姓邱的XD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6:54:00
果然超在意,這種碰一下反應就特別大就是反射。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6:54:00
「可瞄準小腿」「被搶了警車雖有造成被告附近民眾生命危害之虞」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6:55:00
法官大概金牌特務 不可能的任務看太多了 射小腿太超過,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6:55:00
「研究」很偉大?才怪,不過是沒事幹沒去處罷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6:56:00
別忘了還有個伊朗人連兩天打我國警察有被開九槍咩?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6:56:00
出人命了而且可能涉及種族,不得不起訴。會在那邊附和這話的,大概就是以為警察都超人,完全沒生活經驗又愛講大話的法律系學生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6:57:00
覺得射某些地方不會掛的人,歡迎自己出來示範唷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6:57:00
伊朗人有搶警車嗎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6:57:00
看你考了21年生活就剩下這些確實很適合你的背景。搶警車這種的直接斃了非常正當研究所就是比律師簡單很多 管你哪間學校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6:58:00
越南人有打警察咩?對於批踢踢站有許多邊接受洋腸抽插邊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6:58:00
法律系出來考不上律師或司法官,那就是沒出路這個treasurehill就是專忙幫恐龍法官"嗆蝦"的看起來他找到一個隊友aarzbrv很抱歉我不會去搶警車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6:59:00
我覺得警察想的跟法官想的不一樣 犯人奪警車,有傷害民眾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00:00
打字的ㄈㄈ尺們,我只要看到都會向這些人表態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7:00:00
危險—開槍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00:00
在信奉恐龍的法律系大學生嘴裡,人人都會去搶警車你下次要發文的話不要挑半夜 挑人多時 我當場分析你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7:01:00
法官想的:幹你媽我看詹姆斯龐德都一槍中鏢,警察多學學好嗎廢物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01:00
嫌我違反板規歡迎去檢舉,甚至去吉,幾年前還有警察私信要我道歉否則吉妨礙公務耶,我都現在連張紙都沒看見XD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7:03:00
然後原po講基本人權、搞不好輪到你我就笑翻 你跑去搶警車或拿大刀在捷運亂揮的人也要人權 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不是人權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04:00
覺得手槍無敵的歡迎自己出列當靶來實證,平常根本沒空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05:00
"連台大民商法組是律師司法官的跳板都不知道?"這點看你考了21年律師就好了台大考律師司法官的人多,和台大研究所以及律師考試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06:00
練槍法的,以為有了槍就無敵唷,那怎麼不對著連兩天攻擊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06:00
哪個較難,並沒有任何邏輯上的關聯性或對證性,你只是在耍嘴皮子然後aarzbrv已經語無倫次了,活在考試文字世界的法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07:00
警察的伊朗人開呢?該不會白人中槍不會死唄?請問本站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07:00
律系大學生就是這樣
作者: bp6jo30111   2018-02-06 07:07:00
知悉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08:00
aarzbrv這種一看就知道沒面對過衝突的,在那邊靠北槍法,真的笑死人你treasurehill不用說那麼多,你就是考不上律師才去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09:00
我根本沒唸過法律系耶,有人要頒給我學位,這種不勞而獲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09:00
考台大研究所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7:09:00
腦子真的是好東西 伊朗人有搶警車嗎?持刀持槍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10:00
看來本站許多被洋腸抽插與打字同時進行的ㄈㄈ尺們,不但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0:00
這句話也顯得很bullshit 因為你根本不認識所有人無從知道誰考上誰沒考上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1:00
學術研究台灣人在搞得已經過多 不需要你你就是在裝O而已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11:00
的同胞,跟這類ㄈㄈ尺們當同胞真是好害怕唷~
作者: Kurisu (栗悟飯與龜派氣功)   2018-02-06 07:11:00
我突然懂為何台灣運毒重判10年深具悔意緩刑五年or緩刑 其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2:00
考不上就考不上 不用牽拖一堆搶警車沒斃了在世界上也是很奇怪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12:00
小的讀書很差,不是甚麼邏輯大師,不過還不至於隨便以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3:00
才七個喔? 那表示根本沒人想念阿 可連真的是考不上律師的避風港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13:00
是否腦筋差、是否受洋腸疼愛而責怪人耶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14:00
如果有人到現在還沒考回原系的決心,那可能比某些花21年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5:00
嗆成這樣只是你的自卑感反射而已本來還不想這樣說你的私人情況,是你自找的你在PTT以法律大師自居又超嗆,其實就是你的自卑感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16:00
(真有這情況的話)考上的,還沒毅力唄?還管人單不單身?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6:00
作祟這麼簡單而已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17:00
只有這點可說嘴? 你明天早點開戰文 看我分析你你自找的還有阿 你在那嗆告誰 我送你兩個字 訟棍看你文章我還以為哪間學校的法律系大學生了解你的年齡和背景後還真是不可思議都幾歲了、終於考上律師還到處引戰然後釣魚告人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8-02-06 07:20:00
大家在噓啥阿==? 先補血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20:00
一個會經常以年齡呀學歷呀外貌呀交友呀貶損人的人,應該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21:00
我查詢你的事蹟就看到你告誰超屌的哩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21:00
對周邊的人的生活相當不健康唄?唉…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23:00
想知道他告人事跡的人直接google他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26:00
到底是吉人還是釣魚吉人,兩者範圍好像不同唄?
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2018-02-06 07:28:00
你不是說我是長庚戰神分身嗎?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18-02-06 07:30:00
所以講一堆 ,到底事例該怎解 。一直講移工什麼的 ,呵呵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30:00
看來有些ㄈㄈ尺們沒繼續幫洋腸說好話脫罪,大概是目前又忙著被洋腸抽插而默認了唄?不就任何人皆可逮捕現行犯?不過現行犯本人逮捕自己可能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8-02-06 07:35:00
恶心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35:00
要換個名詞叫自首是唄?對不起我沒讀書甚至考不上法律系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8-02-06 07:46:00
一堆人在人身攻擊...還有人一直嗆說我要分析你哦,這行為蠻有趣的...
作者: asd456fgh778 ( )   2018-02-06 07:56:00
推文很火 幫補血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02-06 07:56:00
(我自己都難以預測下一秒我會不會死還給別人分析唷)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2-06 08:01:00
那幾隻應該是分身沒錯
作者: tongiwo (大同小毅)   2018-02-06 08:03:00
推文跟原po一樣火爆
作者: r5534025 (Menthdl)   2018-02-06 08:09:00
箭頭看風向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8-02-06 08:13:00
台灣挺垃圾法律人的被瞧不起不是沒有原因。
作者: afhc0813   2018-02-06 08:15:00
這篇寫很好阿 為什麼會被噓成這樣@@
作者: washawayee (washawayee)   2018-02-06 08:15:00
研究所7人考?也太爽了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8-02-06 08:16:00
就私仇帶風向啊 偏偏有人就是會被帶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18-02-06 08:22:00
..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8-02-06 08:37:00
你要瞧不起別人那是你修養問題,不要牽托...
作者: Creeping (新天聾人)   2018-02-06 08:57:00
這篇到底在噓什麼?原po法學素養滿好的啊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8-02-06 09:22:00
民商法組超難考當年系上有人考上 確實也是應屆律師
作者: macchiato416 (Multi-Novice)   2018-02-06 09:26:00
分析很有道理,不曉得上面幾個是在噓什麼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18-02-06 09:26:00
真容易暴怒
作者: washawayee (washawayee)   2018-02-06 09:46:00
誤會了抱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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