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原來得愛滋,只要服藥就能無套性交= =?

作者: td123 (TD123)   2018-02-04 11:13:31
打給賀!打給渣安!
本帥看最近左派當道 連賽車女郎都被搞到失業
於是 想起之前的台大聽障甲疑似跟別人無套性交
就上網查一下法官判了沒 看起來是還沒有 網路找不到
但 竟然讓本帥發現
另一個驚人的事實!
https://www.lawsnote.com/judgement/5a599aebbb10ae3a27a9dedf?t=777006853
字很多 本帥講重點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
 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5 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講白就是,有愛滋的人,進行有可能感染的行為時,要跟對方講啦
但其實是感染者,說自己不是感染者,也是OK的喔= =
為什麼呢? WHY?
好 本帥帶你們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字很多嫌煩就跳過吧 反正本帥會講重點
伊雖然於87年間經
   確診通報為愛滋病感染者,但伊都有固定在桃園醫院治療
   ,與告訴人交往後,告訴人曾經問伊是否有感染愛滋病毒
   ,伊當時認為伊體內病毒量檢測結果是沒有病毒了,所以
   向告訴人說明並非感染者等語。復參以被告自103 年間起
   於桃園醫院檢測病毒之結果均係檢測不出病毒量,有桃園
   醫院函文可稽。被告雖為愛滋病感染者,惟實難據此認定
   被告應就醫學上愛滋病毒量未檢出之意義知之甚詳,衡情
   一般非醫療專業從業人員,就醫療院所檢測報告顯示病毒
   量為「測量不到」之結果,進而自行認定體內應無病毒量
   等情狀,亦與常情無悖,則被告辯稱其認為其體內沒有檢
   出病毒量,認為自己已沒有HIV 病毒一情,尚非無據,而
   被告既據醫院之檢測結果認為其體內已無病毒量、已非感
   染者,則就被告是否確實「明知」自己為感染者一節,自
   應再審酌卷內其餘證據資料加以認定,然遍查卷內證據資
   料,尚無有何證據資料可證被告與聲人為性行為時,仍對
   自己為愛滋病感染者知之甚稔,則聲請人陳稱被告明知自
   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之為危險性行為等情,尚非無疑。
重點就是 感染者 說自己不是感染者 的依據是 體檢報告顯示測量不到
於是法官推斷 被告依常理認為自己沒有HIV是有根據的 於是說自己不是感染者屬合理
於是他就可以跟人無套性交啦
科科
結論:
HIV+ 有在規律服藥,並附上體檢報告顯示:測量不到的結果
就可以說自己是非感染者囉 \^3^/
好啦 本帥要問的卦是
這樣合理嗎@@ 會不會太酷了呢 太左膠了呢= =
#HIV+OK #性解放 #身體自主 #彩虹 #愛滋病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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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2-04 11:13:00
HIV+OK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8-02-04 11:14:00
就小感冒阿 有問題逆?
作者: heinse (heinse)   2018-02-04 11:14:00
HIV+OK
作者: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18-02-04 11:14:00
嘿嘿你要小心了
作者: j55888819 (下露顆‧撫耳摸濕)   2018-02-04 11:15:00
屁精都是HIV專家 懂?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8-02-04 11:15:00
沒吃藥也能騙說有吃藥啊
作者: Nazion95 (Akira)   2018-02-04 11:15:00
就是他們吃藥幹炮最爽阿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8-02-04 11:19:00
法官 也太沒知識了吧 自己判喔? 要請醫生來說明才對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02-04 11:19:00
但事實上愛滋病還是存在啊~只是當是人按時服藥測不到啊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8-02-04 11:20:00
測不到 不代表沒感染啊~ 不然為何要持續吃藥控制?測不到=沒感染 法官腦腫嗎?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02-04 11:20:00
還有鬼島法律不是爛一天兩天了~鬼島法律都在護航不對的事耶~酒駕撞死三個人還可以放出來~販賣毒品也只要交錢也能放出來~性侵累犯關個幾年也放出來女警不小心將性侵累犯公佈還被懲處~而且還有人權團體護航嫌犯!鬼島法律也一樣護航啊~=="愛滋病現在沒有任何藥物可根除好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02-04 11:29:00
你死定了 恐同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8-02-04 11:30:00
超級不合理的。更噁心的是,已經這麼難裁罰了,他們還要廢掉罰則。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02-04 11:33:00
狂甲愛滋甲他們還提議愛滋病傳染除罪化
作者: ESPforest (入團了!不開心.一點也不)   2018-02-04 11:41:00
甲:愛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都是歧視害甲得病的,沒有歧視的話,被100個愛滋甲無套中出也不會得病。HIV+OK,U=U測不到等於無感染力當然可宣稱自己是乾淨的繼續無套約炮肛,至於有沒有忘記吃藥或刻意停藥感染給別人又是另一件事啦!不重要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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