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這樣的餐飲業算慣老闆嗎?

作者: chengon240 (太極)   2018-01-31 13:35:19
一切都是小弟夢到的,手機排版,見諒
假如正常上班時間是從早上八點工作到下午五點
中間算有休息一個小時,所以以現在勞基法來看應該算是一天工作八個小時,對吧?
現在假如你可能算是領班或是帶頭的,被老闆要求七點到班,因為很多廚具都要先熱鍋和準
然後五點下班時你也不可能準時走,因為還有很多要交接的事項要交給下一個班的人,算好
將這些事反應給長輩,長輩們也都只會說要替老闆多想(黑人問號.jpg)
感覺老闆好像坑我,這種事反應給勞保局有效嗎?這樣算是慣老闆,對吧?
(因為記錄都是假的
作者: pp9960   2017-01-31 13:35:00
不算慣員工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楓)   2018-01-31 13:36:00
不爽
作者: meowchen (喵勸 ㄟ(|v|)   2018-01-31 13:36:00
反映的話 大概重罰兩萬 從你那邊扣吧 我猜
作者: newhand0818 (阿水)   2018-01-31 13:36:00
年輕人終究還是年輕人
作者: pp9960   2018-01-31 13:36:00
快做
作者: starfishfish (艾力克斯)   2018-01-31 13:37:00
可以反應,餐飲業似乎這是常態了(連鎖速食比較少一點,但還是有)
作者: pp9960   2018-01-31 13:37:00
絕對是,可以檢舉
作者: starfishfish (艾力克斯)   2018-01-31 13:38:00
但最好是先錄影證明早到,不然應該也東西可以當證據
作者: hosen (didi)   2018-01-31 13:39:00
這是正常的事,但通常領班也會多領一筆獎金要算那麼清楚,你就不適合當這份工作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8-01-31 13:45:00
這叫責任制
作者: cccon1ine (鄉民分身)   2018-01-31 13:47:00
責任制 要看你覺得責任加給的部份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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