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box (歐陽盒盒)》之銘言:
: 判例那麼多了 直接放到訓練集作訓練
: 新的案件把線索丟到機器學習就知道要判幾年了
: 刑事案件根本可以全部靠機器學習解決 速度又快
: 節省法官人力 又可以讓律師不用妹着良心幫殺人犯辯護
: 人力省下來去找線索 證據
: 這樣不是很好嗎??
當然不行R
現在的判例有多少是恐龍法官製造出來的?
你現在拿這些東西去train
你的模型也會變成恐龍法官機器人
就算不是一整個都是恐龍的形狀
也多少會帶有恐龍的基因
garbage in garbage out
萬一你又拿了扁案去train
train完拿來審英丸、014等人
你的模型哪懂法定職權說、大水庫理論
一律用實質影響力的話法院背後開法院的人會很苦惱
真的是...很麻煩啦
母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