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新劣油案民事判免賠!消基會:提上訴

作者: maxw1102 (DR. Strange)   2018-01-23 19:21:11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頂新劣油案民事竟判免賠!消基會:已提上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扯!頂新劣油案日前獲彰化地方法院判無罪,現在連台北地方法院也引用彰化地方法院的
判決理由,認為消基會無法證明頂新精煉加工的油品有不能供人類食用的情形,難以認定
頂新、魏應充違反《消保法》,民事求償判免賠。消基會說,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決議見
解指出有「攙偽或假冒」的行為就成立犯罪,痛批台北地方法院仍引用彰化地方法院第一
審刑事判決書內容做成判決,今天已提起上訴。
消基會日前為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針對頂新劣油案替消費者向頂新集團求償,但台北地
方法院針對頂新牛油一案作為判決認為,消基會無法證明越南大幸福公司售予頂新的食用
級原料牛油不是取自健康無病的動物屠體,也無法證明屠體從飼養到萃取的過程中有不符
越南輸出規定或我國衛生標準之處,更無法證明頂新精煉加工的油品有不能供人類食用的
情形,難以認定頂新、魏應充違反《消保法》,故判決免賠。
另外,王品等6家使用頂新牛油的公司,台北地院判決同樣認為,沒有證據可證明此6家公
司在生產製造時,有攙偽不能供人食用的油脂產品並導致消費者損害,也判免賠。
消基會痛批,這樣的判決等同告訴不肖廠商,只要食品「精煉」到符合國家標準,無論來
源是飼料用、工業用原料,技術可行就可成為人類食用的「食品」,這已經是嚴重危害消
費倫理。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後,最高法院為統一法律見解,於105年度第18次刑事庭
會議決議,認為「有『攙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之行為即
成立犯罪,毋庸實質判斷行為有無存在抽象危險」,沒想到台北地方法院對於該決議內容
隻字未提,卻引用彰化地方法院第一審刑事判決書內容。
消基會表示,立法機關在102年6月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修通過第56條規定,「
消費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立法理由已明確論述,雖對人
體健康不致造成傷害,然此行為具有詐欺性質,仍應予以消費者求償權利,但台北地院判
決卻仍以系爭油品是否能「供人食用」為其判斷是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
規定之標準,實難謂為適法,因此今日已提起上訴。(蔡孟修/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123/1284366/
5.備註:
這樣的判決
我以為政黨輪替後
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看樣子是我多心了
作者: henrycc (henry)   2017-01-23 19:21:00
資進黨
作者: abakama (阿伯火燒厝為什麼不走)   2018-01-23 19:22:00
充哥歪嘴笑呵呵
作者: derrick1220 (derrick)   2018-01-23 19:22:00
你以為只會付一家錢嗎?
作者: ken70218 (Ken)   2018-01-23 19:22:00
味全股價漲歪歪 魏應衝嘴也歪歪
作者: Hfy0920 (Hfy)   2018-01-23 19:23:00
換黨能解決?那當初屏東老農為啥要特別跑去台中阿 哈哈哈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8-01-23 19:36:00
判決正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