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問「摸鳥會不會加錢?」 小姐一把抓住他下體
桃園市宋姓男子涉嫌經營色情養生館,聘僱小姐替男客做半套性交易,前年12月蔡姓警員
假扮客人盤查,問服務小姐「摸鳥會不會加錢啊」,隨後生殖器就被她一把抓住,立刻表
明警察身分將宋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但法院認為錄音檔無法證明性交易,判處
宋無罪。
蔡員證稱,到店消費時由宋男接洽、說明收費並帶他上樓,但未明示或暗示有無性交易等
;後來詢問潘姓小姐「摸鳥會不會加錢」,是因為她雙手越靠越近,自己生殖器被她雙手
臂夾住,猜測可能有半套加價的服務所以才這樣問。
蔡還說,當時潘女進來後叫他趴在床上,按摩到腿部她整個人跨坐上來,雙手很靠近生殖
器就夾到,後來更直接一把抓住,認為這根本是故意摸的,和按摩手不小心碰到完全不一
樣。
宋男辯稱,自己不是負責人只在店內做清潔工作,不知道小姐有做半套,他的辯護律師則
說,現場沒有查獲保險套、潘女脫衣挑逗行為,更無法證明蔡生殖器有被按摩油摸過。
而根據現場錄音中,蔡主動問「摸鳥會不會加錢啊?」潘女回「不會,我們這裡不是強盜
。」蔡又稱「我怕你會不會偷摸」,直到按摩到一半蔡突然說「欸,不要摸了,等一下等
一下」隨即表明警察身分,潘女則說「我沒幹嘛啊」。
潘女偵訊時矢口否認從事性交易,辯稱為了按摩蔡員大腿有幫他脫褲子,有觸碰到大腿內
側,但沒有摸到生殖器,之後對方就表明警察身分;開庭時則說,沒和蔡說有打手槍服務
,也沒有和蔡員收錢。
法院認為,從錄音未發現半套性交易方式、時間及價錢,另蔡自認生殖器被碰,臆測對方
為色情行業,所以問「摸鳥會不會加錢」,無法證明潘女猥褻行為,另缺乏其餘證據,認
定蔡男、潘女罪證不足。
https://goo.gl/UHs5Er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