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多加班可能也領不到加班費

作者: s10330076 (s10330076)   2018-01-12 02:22:51
原文恕刪。
最近很多人又抗爭又淋雨吹冷風,如果勞工沒拿到加班費又沒減工時,請問這個修改到底
是是幹嘛?
說真的我搞混了....
勞基法到底是保護勞工權益,還是一切為資方?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8-01-12 02:24:00
請正名奴基法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18-01-12 02:24:00
奴g法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8-01-12 02:24:00
一直都是為了資方 白癡都看得出來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8-01-12 02:25:00
這次修法很明顯就是為了幫資方省成本阿 小學生都知道
作者: aa01081008tw   2018-01-12 02:26:00
就把加班費也收回來啊..沒假也沒錢..屌爆了XD連小店家都覺得這也爽過頭了吧.還發文跟大家解釋XD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01-12 02:27:00
工時增加薪水不變,這是實質減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12 02:33:00
最扯的是薪水減少吧,可以把補休直接挪到淡季,也許一次放一兩個月,加班費都變成1.0了。恭喜勞工有寒暑假了,只是積假積到爆,也沒錢出國啦。哈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1-12 02:39:00
你被那些民粹亂屁話的洗腦啦,勞基法是為了雙方。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8-01-12 03:19:00
勞工已經可以合法為資方做到過勞死 台灣經濟要起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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