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一例一休版本雖然認為不夠滿意跟當初選前承諾有落差但至少往勞方傾斜
先前版本說加班要以價制量縮減工時的話言猶在耳
現在修法理由有:
1.之前版本有執行層面問題以致間隔輪班11小無法執行要修法
2.中小企業成本過高工時無彈性會讓中小企業倒
3.勞工要加班不然薪水不夠養家餬口
配套是請大家相信跟信任政府會把關不會讓僱主濫用
交付機制是地方政府備查(備而不查)勞資協商(台灣工會不夠強大數量不夠、台灣勞資
雙方不對等)一個個虛設的關卡機制(這都是幹話屁話)
修完法才說下一步要解決低薪跟人才外流問題
這些因素就是造成就業環境不佳薪資條件不好情況造成人才外流原因之一
這次修法的好處只有更多人認識勞基法去暸解勞基法
當初選票投給民進黨換來的是失望及最軟最好踐踏的那一塊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民進黨不倒勞工會過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