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明星教練性侵案情翻轉 女學生坦承:當他是男友

作者: a9zeros (a九個零)   2018-01-07 20:57:23
看到這種判決真的令人感到憤怒zzzzzzzzz
※ 引述《EDFR (板橋周子瑜)》之銘言:
: apple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107/1273903/
: 明星教練性侵案情翻轉 女學生坦承:當他是男友
: 「我當張教練是男友,但教練好像只是把我當洩慾工具......。」2百、4百公尺短跑張姓
第一句就已經道出這段關係是不對等的
老師在上 女選手在下
: 全國紀錄保持人幾年前宣布退役,後轉任到北部一所高中擔任田徑教練,不料2015年卻爆
: 出他涉嫌性侵一名明星女選手學生的醜聞,引發體育界震撼!但法官經調查後發現,張教
: 練在校內只負責訓練、無法主宰學生保送生殺大權,提告的女選手在偵查中也坦承,教練
無法主宰學生的生殺大權 但是通常與能主宰生殺大權的人很熟
不排除有實質影響力吧? 怎麼能直接因為沒有直接關係就認定沒有權勢?
這就好比補教老師對女學生無分數上的權力主宰
但是絕對能夠對女學生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脅
例如 把女學生的行為告知家長等等
: 從未拿保送一事威脅過她、兩人關係一直很親密,她只是懷疑自己是否當年涉世未深、被
: 玩弄了還不自知,法院日前已宣判張教練無罪。
: 遭選手指控性侵的張教練現年37歲,曾是叱吒田徑場的明星選手,1998年他18歲時就在台
: 灣區運會(全國運動會前身)以46秒72的成績摘下男子4百公尺金牌,一舉打破全國紀錄
: ,直到去年才被超越;2001年又在台北田徑邀請賽,以20秒81成績打破男子2百公尺短跑
: 紀錄奪金,這項全國紀錄至今仍無人能破,退役後轉任田徑教練,多次帶領選手在全國賽
: 事奪金,深受學校信任與重用,沒想到2015年卻傳出性侵醜聞,遭性平會調查後停聘至今
: 。
男性會不會性侵 與資歷 學歷 財富 年紀毫無相干
如果無法控制自己的下體 每個男性都有可能成為性侵犯
: 「當天教練來找我的時候,我已經在宿舍睡覺,他走到我床位把我叫醒,我之前沒有過性
: 經驗......。」根據判決書指出,原告女選手與張教練發生關係是在高二那年夏天,之後
: 只要是去外地比賽,張教練都會找機會想辦法帶她去汽車旅館做愛,連生理期來也要照表
看到這段真的覺得很可怕
如果這是你的女兒 你難道不會氣到發抖嗎zzzzz
: 操課,「我有一點害怕不聽話會影響我的成績,所以才同意與教練......。」原告女選手
: 解釋,張教練常常提及會幫忙她將來在體育界升學與找工作一事,她當時擔心違背教練意
: 願會影響術科成績,一直到畢業後才覺得後悔。
這段就很明顯能夠看得出來
或許教練無法直接替女選手打術科成績
但是教練絕對認識能打術科成績的老師
要說毫無主宰權力 法官在這邊太過於武斷了....
: 但法院找來女選手就讀的高中校長一問,校長證稱張教練在校內擔任的是訓練組組長一職
: ,學生的術科成績與他無關、更無權干涉學生保送與否,另外原告在高中時就已是叱吒田
: 徑場的一流選手,上大學後也有在全國比賽奪牌紀錄,「因為教練很厲害,所以我一直很
: 崇拜他......。」女選手後來在偵訊中坦承,教練一直對她很好、她也很信賴教練、把他
: 當成男朋友,教練從未用暴力手段或以成績威脅兩人發生性關係,「但我可能一時太糊塗
: 陷在愛情裡面,後來才發現不是我想的那樣......。」
: 雖然張教練本人否認與女學生有特殊關係,但有多名證人指出,曾看過兩人親密互動,「
: 我至少看過5次教練幫她在私密處貼肌內貼」、「教練常常幫她跑去買晚餐,就她一個人
: 吃的不一樣」,學生私下都在謠傳原告是張教練的小三,張教練的太太也證稱老公曾送過
: 原告手機、電腦、摩托車、戒指等禮物,她還為此大發雷霆,結果就接到原告騷擾電話,
一個社會人士面對一個無知 單純的高中女生
這種權力關係完全不對等
而且女生往往都被傳成小三 說真的有點點可憐....
就如同林奕含被很多仇女宅形容成小三一般
這個社會總是對女性非常的慘忍
: 後來兩人乾脆直接坐下來談判,她出價要原告收錢之後就不要再接近張教練、斷絕彼此往
: 來。
: 法官最後認定,本案起訴罪名是利用權勢性侵罪,但原告在學時明顯是基於信賴、好感、
: 尊敬,心甘情願與張教練發生性關係,不符合法律上的構成要件,固然張教練利用學生年
: 輕孤單、初識愛情的心理,踰越師生分際、已婚還不知檢點的行為確屬萬分不當、有悖師
: 道,但從各項證據來看,實在沒有辦法證明其是在違背原告女選手意願之下強迫性侵,所
: 以只能宣判張教練無罪。本案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很遺憾台灣司法在林奕含事件錯了一次
在這次事件又再度錯了一次
希望本案再上訴時 下一位法官能夠撥亂反正
如果台灣社會不盡快端正如此風氣
恐怕未來你我的女兒都會生活在極大的危險當中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8-01-07 20:58:00
他是錯了沒錯 但他不是性侵 這點還是必須還他清白至於其他錯的地方 把他批鬥到死沒意見我也覺得這種人不能當老師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18-01-07 21:00:00
你怎麼知道他們沒有一腿 只是鬧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01-07 21:00:00
反串的很爛
作者: angraer (>.^)   2018-01-07 21:01:00
男女朋友吵架分手也要被判犯罪,74團真的很可怕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1-07 21:04:00
權力對等的定義是指?
作者: wetrest (非牛頭馬臉)   2018-01-07 21:05:00
可是我媽是我爸的上司 請問我爸可以告我媽強姦嗎?我是覺得 比如教練說不給幹不令她上場 才算利用權勢吧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1-07 21:07:00
我也不是法律系,用明眼人來判斷是否不是那麼客觀?或許你需要實質影響力說來輔助你的論點
作者: eljin (Genius)   2018-01-07 21:08:00
校園+這個世道 除非能證明女方完全不知道求助機制 否則男方談不上權勢可言吧?
作者: wetrest (非牛頭馬臉)   2018-01-07 21:08:00
阿不然是教練又怎樣 台灣人也常常講幹你老師啊看看大家的老師每天被幹多少次 = =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8-01-07 21:09:00
比較有錢 比較強壯 比較年輕 都是權力不對等 世上沒權力
作者: enoshyeh (apostle)   2018-01-07 21:09:00
現在就是個臺男該死的時代
作者: a22122212 (阿公)   2018-01-07 21:11:00
推lmuran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權力不對等? 這句話很怪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8-01-07 21:12:00
黃國昌也交往過非師生關係的女孩兒只要教過就不能交往?
作者: sylviehsuan (sylvie)   2018-01-07 21:21:00
權力不對等是構成要件沒錯但構成要件還要考慮別的東西。然後這一條無法成立但或許女學生在月事來時被強迫(如果為事實)可以改別的法條起訴,例如強制性交。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01-07 21:36:00
聽你在胡說八道 刑法是你這樣解讀的?你在圖書館唸書 你幫隔壁不熟的女生解題 算不算你教育了她扶助了她-依照你的歪解刑法 也算耶~所以你跟她兩願作愛 事後她反悔告你性侵你甘願坐牢?你自己解讀的刑法 你不就是同樣利用權勢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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