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陪審團制度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8-01-07 12:28:19
台灣要引進的是日本的裁判員制度(又叫國民法官)
就是由三個法官六個一般民眾所一起組成的團體
來決定是否有罪及量刑輕重。
而一定要有一個法官同意才能成立判決。
目前草案是選定最輕本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可以使用這制度
而少年刑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案件過於繁複、高度專業不適參審,
或有事實足認參審難期公正等案件,都可排除參審。
(也就是大家最最討厭的酒駕撞死人、販毒,一樣由高高在上法官大人管)
(毒品案還能理解,怕販毒集團對裁判員下手)
(而酒駕撞死人如果也排除在外的話,是"你們這些賤民穢多法盲給我閉嘴"的意思嗎)
日本實施後,正反聲音都有
但民眾對法律的信任程度在民調是增加的情況。
※ 引述《awoorog ( )》之銘言:
: 最近台灣有許多社會問題
: 例如酒駕累犯 一些工廠污染 資方壓榨勞工 食安問題
: 最後都是輕罰或是不罰
: 前陣子聽說要引進陪審制度
: 這個制度放在台灣
: 會不會變得更民粹
: 還是會讓正義更能夠伸張
: 對這個制度不甚了解 不確定他有什麼優缺點
: 但如果能讓那些罔顧他人性命的人受到應有的處罰
: 這是不是最好的制度?
作者: Atwo (A兔)   2018-01-07 12:29:00
可以過濾成員 比較好動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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