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蝦皮稀釋陸資身份,葉光洲籲投審會應嚴審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台灣蝦皮三家公司以假人頭真陸資來台一案,投審會上週表示需要時間查明騰訊背後
的陸資持股,興望法律事務所律師葉光洲表示,如果陸資透過第三方來台投資,投審會在
審查時還要透過層層轉投資,稀釋陸資的投資比例,那無疑是幫陸資解套,30%的法令的
門檻也將完全沒有作用。葉光洲表示,投審會應嚴格審查,依照目前法令規定,一旦認定
某家公司是陸資控制公司,該陸資公司持股達30%第三地公司,就應認定為陸資,對於陸
資的管理也才能真正落實。
依照經濟部制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對於大陸地區人
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投資第三地區的公司,若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
構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30%,該第三地區的公司就算是陸資
;因此,既然已經認定騰訊是「大陸地區法人」(也就是陸資),由陸資騰訊直接持股達
39.7%的SEA集團,雖然是成立於第三地公司,也應認定為陸資,無須再審查騰訊背後的
詳細陸資持股情形,即可直接認定SEA集團為陸資。
葉光洲認為,投審會對陸資審查,若在目前法令規定之外,內部又自行創設另一套說法,
不只是形同放棄陸資審查,而且就個案上看,投審會將無異於主動為個案尋找解套說詞,
結果將造成SEA集團本身已經主動公開承認陸資騰訊對其持股達39.7%,投審會卻否認陸
資騰訊對SEA集團持股達39.7%的怪異現象。
葉光洲強調,台灣的法令是有明文規定陸資審查標準,但投審會透過一個內部說法,竟自
己規避目前關於陸資審查的法令限制,也同時變相鼓勵陸資不用事先申請審查,只要透過
轉投資多轉幾次,也就不是陸資。投審會身為陸資審查的主管機關,就要負擔起審查的責
任,不該用內部的自我限縮說法,不經審查就對陸資敞開大門,只要確定是陸資,達到門
檻就要經由陸資的審查程序才能進入台灣,也才能真正做到陸資管理的政策目標。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03002729-260410
5.備註:
當中國人很丟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