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ion (噓噓~~噓噓哥)》之銘言:
: 很多鄉民都在說:給不起三萬的都倒一倒,活該被淘汰
: 我在想啊
: 可不可以換個角度說:找不到3萬工作的也是活該被淘汰?
: 如果台灣給不起3萬的公司都倒掉
: 那這些賺不到三萬的勞工能去搶原本就三萬以上的工作嗎?
: 如果搶得到,大部分人早就去了吧,還用得著等你修法喔
: 如果搶不到,把基本工資提高這樣到底是幫他們還是害他們
: 鄉民在這裡嗆聲反正不用負什麼責任
: 你很不屑的那兩萬多塊,那是多少家庭的經濟支柱
: 一句「爛公司倒一倒」就叫這些勞工去死是吧
: 還是失業工人有鄉民要認養?
我是弱智又沒良心的鄉民,各位請看看我下面的邏輯對不對
給不起3萬薪水的公司A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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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領不到22K的勞工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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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得起3萬起新薪的公司B接收原本公司A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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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B因為市場規模擴大、公司必須增加人事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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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倒)的原勞工因為熟悉相關產業所以去應徵公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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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倒)的原勞工被公司B聘用、起薪變更為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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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B因為少了公司A的惡性減價競爭,整體收入增加,公司獲利比以往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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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B因為獲利好,員工分紅也跟著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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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A(倒)的勞工的收入增加,減少了經濟上的負擔
請問各位,我這樣的推論是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