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國賠

作者: MPSSC   2017-12-27 17:52:00
※ 引述《Diluvius (沒)》之銘言:
: 1.來源: ETToday
: 2.標題: 首例山難搜救不力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國賠
: 3.內文: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2011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蒐救53天尋獲時已

: 死亡,家屬認為搜救不力請求國賠,一審法院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須賠償266萬餘元。南

: 縣消防局上訴,二審高院27日卻做出大逆轉,改判不用國賠。可上訴。
: 張博威的父母張俊卿、杜麗芳這次也到庭聽判,對於大逆轉的判決,張父表示,錢不是

: 點,希望藉由本案,讓政府正視救援的問題,提升救援效率,並面對基層消防員額不足

: 問題。至於張母則表示,擔心國家的救難機制,由進步的五步退回原來的三步,也擔心

: 層消防的權益,希望能與政府各單位坐下來,好好分析相關的問題。
: 張博崴2011年攀登白姑大山,2月28日傳出失聯,並報案搜尋。但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

: 沒有尋獲,家屬委託黃姓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僅1小時就發現張留下的蹤跡,並循跡

: 到遺體。家屬不滿,認為搜救不力,因此對內政部消防署、南投縣警局、農委會林管處

: 南投縣消防局等搜救單位,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求償665萬元。
: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資,並縮小搜救範圍,導致虛耗蒐

: 人力,錯失時機,讓死者苦等救援9天而失溫休克死亡。因此一審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怠

: 執行職務,符合國賠要件,必須獨力負擔賠償。
: 南投縣消防局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高院認為登山活動本身即有相當風險,張博崴獨

: 攀登白姑大山,未注意自身安全,明知其輕裝登山,所帶口糧僅供過一夜,應知悉待在

: 地或手機訊號所及之處將較易獲救,但卻離開該處,將使搜救人員更難掌握其位置,增

: 救援難度;況且張當時已年滿21歲,具判斷危險能力,卻甘願冒險,未待在原地或手機

: 訊號可使用處等待救助,未考量自身體力,於糧食、裝備器材均已不足之情形下,貿然

: 上游溪谷,終因體力不支、失溫休克而亡故。故高院不認為南投縣消防局具疏失,不須

: 擔國賠責任,因此作出逆轉判決,改判國賠全數不准。
: 4.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7/1080803.htm
目前台灣玩登山的普遍就有個歪風:
明明自己技術裝備不如真正水裡來火裡去的特戰高手(西方國家的),卻成天自己硬闖高
難度的山,又成天比誰快完成行程,圖的是什麼?
‘我征服的山我超強好棒棒’
真正的高手,技術經歷越豐富,越是會懂得尊敬大自然做好萬全準備;
成天想著征服自然我超屌,說穿了就只是中二病從沒好過的成年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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