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罵人「雞X毛」沒事 反控誣告判刑3月

作者: AmamiTsubasa (天海つばさ)   2017-12-27 01:56:0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罵人「雞X毛」沒事 反控誣告判刑3月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7/12/25 17:28
台北張姓男子去年11月上臉書某網路遊戲社團發文討論,與黃姓網友起爭執互嗆,譏諷對
方的頭像照片:「Tobi XXX,染什麼雞X毛顏色」,遭怒告公然侮辱,但因為黃男以化名
「Tobi XXX」使用臉書,檢察官認黃男本人名譽未受損而不起訴,沒想到張男也主張罵人
的帳號不是他本人,提告誣告,士林地院審酌張男事實上才誣告黃男,判刑3個月。
判決指出,張男為網路遊戲「N-Age 古惑人生」玩家,去年11月某天上相關臉書社團發文
討論,但該社團管理員黃男認為發文不當,在貼文下方留言回應:「你希望大家在你這篇
回應什麼?」不料造成張男情緒失控怒嗆:「染什麼雞X毛顏色」、「Tobi XXX,什麼啦
,紅髮雞X毛哥」、「Tobi XXX,我來看你告我什麼啊,雞X毛艾斯頭毛哥」。
黃男不忿遭人身攻擊,前往警局報案提告,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時,認為張男點名「
Tobi XXX」怒罵,這個化名在他人眼中看來,並無法辨識就是黃男本人,因此認定黃男名
譽未遭貶損,處分不起訴。
沒想到張男得了便宜還賣乖,以為自己發現了「法律漏洞」,竟進一步主張辱罵黃男的臉
書帳號也不是他本人,另向黃男提告誣告罪,但檢察官審酌張男以本名開設臉書帳號,將
黃男挨告的誣告告訴不起訴,另起訴張男誣告。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時,傳喚張男現實中暨臉書上的好友,證明辱罵黃男的帳號就是張男本
人,張男為了使黃男受刑事處分而誆稱該帳號不是他,故意犯誣告罪,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考量他學歷僅國中畢業,販賣車輪餅為業,且後來坦承犯行,量處3個月的有期徒刑,
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25/1266005/
5.備註:
浪費國家司法資源的都關個三天好嗎?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6-12-27 01:56:00
姬玄毛?
作者: yang1994 (統神的徒弟統聖)   2016-12-27 01:56:00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7-12-27 01:57:00
阿不是很會鑽
作者: neetcat (姆珠)   2017-12-27 02:00:00
統神又哭了
作者: gfhnrtjpoiuy (against all odds)   2017-12-27 02:01:00
雞胸毛?
作者: lai3637 (不累客)   2017-12-27 02:02:00
為什麼不多讀點書
作者: chris44099 (chris)   2017-12-27 02:04:00
草泥馬的liu伯菌你鍵盤到底要不要還我阿==
作者: jerry0604321 (batmanjerryy)   2017-12-27 02:04:00
好好相處不好嗎
作者: kingfsg7326   2017-12-27 02:06:00
國中畢業 呵呵 難怪素質這麼差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12-27 02:07:00
87X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7-12-27 02:07:00
我其實看不懂..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12-27 02:08:00
呵呵~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7-12-27 02:09:00
可惜,要是統神碰到的不是劉柏駿而是這位法官就無罪了鍵盤電腦也不會被沒收
作者: chris44099 (chris)   2017-12-27 02:11:00
真的==幾乎一樣的案件,不同檢察官結果竟然不一樣,說個笑話,台灣法律系
作者: wuheroin (我有女友你沒有)   2017-12-27 02:15:00
台男水準
作者: kurtsgm   2017-12-27 02:16:00
87
作者: giveUstars (大城市的游牧民族)   2017-12-27 02:18:00
學歷僅國中畢業,販賣車輪餅為業
作者: ericisaac (白當一包)   2017-12-27 02:36:00
難怪2016還在玩那種遊戲ㄎㄎ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12-27 02:40:00
這整篇在寫三小 ?用了自己的FB帳號罵了黃 結果謊稱不是自己使用 黃男是誣告使用那個帳號的張男 打這個算盤 ?
作者: NoteEdge (剛買iPhone7+)   2017-12-27 02:58:00
老山東養ㄉ小雞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7-12-27 03:02:00
A告B失敗,之後B得意反告A,結果失敗B自己被起訴。
作者: mimi8598 (子沛)   2017-12-27 03:23:00
記者文章寫成這樣 標題寫成這樣 超難看懂
作者: ppc ( )   2017-12-27 03:27:00
智障XD 異想天開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7-12-27 03:31:00
就是罵人的去誣告誣告罪反被判刑
作者: SKLS (小凱老師)   2017-12-27 05:09:00
簡單的說就是,就是張誣告黃誣告他
作者: vykxtoz (雲)   2017-12-27 07:02:00
XD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7-12-27 07:03:00
看好幾次才看懂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7-12-27 07:04:00
這.....腦袋在想啥?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7-12-27 07:45:00
司法全民健保真正好,免費互告沒煩腦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7-12-27 07:46:00
難怪只有國中畢業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7-12-27 08:01:00
法盲:鄉民多看書好嗎?皇后的貞操是清白的 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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