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二審怒槓 法官勸:不要激動

作者: NONONONONO (56得第一)   2017-12-26 19:11:36
黃國昌: 若非318,兩岸服貿協定早已生效!
照樣造句:
慣老闆: 若不是我們五年級努力打拼,台灣哪有這樣榮景?
延伸閱讀:
[新聞] 大陸海底撈玩很大,台灣火鍋業者氣炸了
我只想說 妨礙台灣進步 說話還敢這麼大聲 呵呵
當初那些最愛在網路上大喊 我覺醒了!! 的覺醒青年
如今覺得丟臉 紛紛睡覺去了
令人不勝唏噓
※ 引述《Bosell (浮生半日閒)》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318二審審結 黃國昌怒槓法官
: 3.完整新聞內文: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委黃國昌與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被控於2014年3月發
: 動群眾衝進立院佔領議場達24天,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提出上訴,今日黃國昌出庭時,大
: 喊:「若非318,兩岸服貿協定早已生效!」他甚至反問法官與檢察官:「那時候你們做
: 了什麼?」審判長則勸黃國昌不要激動,本案二審將於明年3月宣判。
: 綜合媒體報導,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黃國昌等人的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的7大要件,於
: 今年3月31日判處被告均無罪,檢方對一審判決全部上訴;而高院決定採分批審結,今上
: 午9時30分進行第一波辯論程序,出庭的6人均要求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 對於審判長詢問參與佔領立院的行動,是否符合「公民不服從」的「和平非暴力」條件,
: 黃國昌舉例為了搶救受困車內的小孩而打破車窗玻璃,依法絕對是可以被正當化的行為,
: 因此為了佔領立院議場,敲破玻璃打開門鎖,當然不違反「和平非暴力」原則,何況他和
: 學運夥伴們是跟群眾說明若認同活動目的,歡迎一起進入議場,沒有人是被煽動的。
: 而對於檢方主張當時還有其他方式阻止服貿協議過關,黃國昌則大聲表示那晚他不斷打電
: 話請教認識的公法學者,所有人都說沒救了,連反對黨的批評都有氣無力,他反問法官與
: 檢察官:「你們跟年輕人說這個可以做那個可以做,那時候你們做了什麼?」
: 庭訊持續到接近下午1時30分結束,審判長詢問科刑意見,檢察官以「手法尚未重大」為
: 由,請法官對被告從輕量刑,但在場的6名被告均主張「無罪」,請法官駁回檢察官上訴
: ;本案定明年3月13日上午10點宣判。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4348
: 5.備註:
: 檢察官以「手法尚未重大」為由,請法官對被告從輕量刑.....這算是網開一面嗎。
: 原來反服貿可比作搶救受困在車內的小孩
: 實在太瓷杯了>…<
:
:
作者: KingJames56 (廢文皇帝)   2016-05-13 13:43:00
這隻狗有執行過死刑?殺了這麼多人,根本人魔再世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12-26 19:14:00
現在才發現 國昌礙台啊?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7-12-26 19:19:00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7-12-26 19:27:00
造句失敗
作者: l19 (119)   2017-12-26 19:30:00
人家偶像團體 當然很會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