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囚移工14年、日作15hr!月薪2萬再扣仲介

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7-12-24 09:17:43
來源:ettoday
囚移工14年、日作15hr!月薪2萬再扣仲介費 筌聖夫婦各判7月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豆乾工廠「筌聖老家食品」,爆出軟禁印尼移工阿芳14年事件,負責人鄭為宗、
蔡嘉聘當時強調,絕對沒限制自由,遭橋頭地檢署起訴, 橋頭地方法院22日判決,認為
工廠給移工的報酬與勞動「顯不相當」,欠缺人道精神,各判刑7個月,另外楊姓女房仲
事後和阿芳和解,判刑8個月。
阿芳14年前育有一子當時才1歲,為了家計申請來台擔任看護,沒想到剛下飛機就被帶到
工廠,每天工作15小時,沒有加班費、還被限制不准外出,惡劣女仲介還將他申報為逃逸
移工,並威脅「只要你單獨出門,就會被警察抓走,是要坐牢跟罰錢的!」
全案會曝光,是因為阿芳省吃儉用存了2000元,去年(2016)11月向台灣工人買手機,偷
偷打電話給印尼丈夫,家人再求救駐印尼代表處,高雄市警局外事科和鼓山分局遂展開營
救。當時業者面對員警詢問,「不准他們出去對不對?」卻回答,「我是擔心他們出去不
見,我說實在的,如果人不見了,還要再找人回去給仲介楊小姐,我會很麻煩。」
阿芳得知自己獲救當下,抱著女巡佐痛哭,結束14年的惡夢,孩子已經15歲卻從未見過。
「筌聖老家食品」事後在官網貼出4點聲明,坦承使用非法外勞,「但是絕對沒有剝削、
甚至拘禁外籍勞工的情事」,業者出面道歉,「雇用非法移工就是錯,跟大眾道歉,但外
籍移工都是自由進出,絕對沒限制自由。」
橋頭地檢署調查發現,阿芳每天工作15小時,甚至苛扣每人每月1800至4800元仲介費,扣
留證件,連出門和家人通話都有人監控,最低月薪僅2萬元,甚至被以「如果匯太多,印
尼家人會花掉」扣住薪水,將鄭為宗、蔡嘉聘起訴,並求處7年有期徒刑,高雄市勞動局
更祭出120萬的重罰,另外對非法媒介外勞的仲介裁罰50萬。
橋頭地院22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為,鄭為宗、蔡嘉聘以看護名義聘雇,卻是違法要他
們長時間勞動,給的報酬和勞動「顯不相當」,且利用外籍移工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
擔心被遣返的心理,逼迫他們從事不合理的勞動,因此依照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各判刑7
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
另外楊姓女仲介則因從2010年10月,騙阿芳每個月繳3000元仲介費,就可以一直在台灣工
作,詐騙金額19萬2000元,案發後與阿芳以30萬元和解,因此判刑8個月,緩刑3年。橋頭
地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之後,會再研究是否上訴。
連結:
https://goo.gl/87hYLv
作者: kutkin ( )   2017-12-24 09:18:00
不錯喔 好老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12-24 09:19:00
幹拎量這垃圾
作者: rv0918 (Lee)   2017-12-24 09:19:00
媽的罰他們去印尼做工啦 幹 人渣
作者: reallocust (心機寶貝)   2017-12-24 09:19:00
針對"顯不相當"與"欠缺人道精神",台灣老闆應該9成都要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7-12-24 09:19:00
功德不是人道精神嗎 搞得我好亂
作者: rayrayok   2017-12-24 09:19:00
幸福城市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7-12-24 09:19:00
這垃圾一看就知道支持小英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7-12-24 09:20:00
7個月vs21年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7-12-24 09:20:00
七年變七個月 偉哉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12-24 09:20:00
7個月 幸福城不ey 資方天堂
作者: NextbitRobin (綠羅賓)   2017-12-24 09:20:00
去跟你老闆說啊
作者: haw561676 (Cybross)   2017-12-24 09:20:00
真噁心
作者: qqq87112 (kaim)   2017-12-24 09:21:00
沒有過勞 是移工懶惰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7-12-24 09:21:00
販賣人口、妨害自由、把人當奴隸…居然只判7個月
作者: mouz (曼聯精神)   2017-12-24 09:21:00
這是個案,好老闆還是很多的,外勞要自己找啊
作者: alex55555 (正港獸人!!)   2017-12-24 09:22:00
幹 14年 負責人都不用關個10年嗎
作者: kevin31a2 (3等士官長 士兵督導長)   2017-12-24 09:22:00
你看這樣都沒過勞惹 真的本來有病居多
作者: saskuran (beyourguard)   2017-12-24 09:22:00
護母弒父的判7年,偉哉鬼島
作者: sonyvaio (Keroro)   2017-12-24 09:22:00
政府對外勞仲介根本沒在管的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7-12-24 09:23:00
妨礙自由14年只要關7個月,這樣不是變相鼓勵犯罪
作者: wate5566 (_(:3」∠)_)   2017-12-24 09:23:00
操你媽慣老闆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7-12-24 09:23:00
囚14年 判7個月跟8個月台灣人的命在法官眼裡比較高貴
作者: ukgary331 (REAGE)   2017-12-24 09:23:00
印尼人也要做功德?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7-12-24 09:24:00
剝削外勞的獲利就不止21萬
作者: a1234a123499 (alah)   2017-12-24 09:24:00
如果每個台灣人都像他一樣勤勞,還需要怕中國?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7-12-24 09:24:00
連南部的法院都這付德性 真的是幸福到一個極致這跟蓄奴是沒兩樣的人渣事情
作者: WeAntiTVBS   2017-12-24 09:25:00
#去跟你老闆講阿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7-12-24 09:26:00
幸福城市專產幸福的奴隸主 不意外 :)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7-12-24 09:26:00
司法改革最該做的 蔡英文還在偷懶
作者: scsa316tw (大腸腸)   2017-12-24 09:27:00
7個月是啥小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7-12-24 09:27:00
七個月刑責換取大量鈔票,很划算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7-12-24 09:29:00
50萬就可以換14年產值超划算,多鼓勵囚奴喔
作者: good90150   2017-12-24 09:32:00
囚14年,關7個月,法官?還能易科罰金21萬 三小啊
作者: nicholassys (nicholas)   2017-12-24 09:36:00
外勞吃苦的假像是逼不得已的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2-24 09:36:00
難怪陳菊2005那時候 高雄外勞有暴動
作者: apple1235566 (pingo)   2017-12-24 09:38:00
七個月????????????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2-24 09:38:00
高雄外勞暴動 最後全部都無罪 這個有罪七個月 已經很棒了
作者: gotornado (Sean)   2017-12-24 09:39:00
高雄真的好棒棒 拜託獨立可以嗎? 爛到不剩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7-12-24 09:40:00
高雄外勞事件 我記得他們還告暴動的外勞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12-24 09:40:00
14年才7個月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7-12-24 09:40:00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12-24 09:42:00
罰21萬 以後要綁人 先開職缺 用勞基法根本倒賺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12-24 09:43:00
台灣鄉下和美澳鄉下沒兩樣啊
作者: shakesper (Wonderful Tonight)   2017-12-24 09:53:00
勞工自己去跟老闆說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7-12-24 09:57:00
高雄不意外
作者: et803 (喵喵)   2017-12-24 09:57:00
幹 這量刑居然這麼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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