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提加班依比率換補休 勞動部給軟釘子
蘋果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等對防範工安意外以及立委提案加班依比率換補休等修法草案
審查。立委蔣萬安等提案認為,勞工常遇到加班費遭僱主強制換補休,但事後又不讓勞工
休假等,因此他提案修法加班費應依比率換補休,且屆期未休完要換還加班費。但勞動部
長林美珠說,攸關勞資關係、實務運作調整,還需要廣徵各界意見,以求周延。
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平日加班,前2小時加班費要1又1/3倍以上,之後每小時是1又2/
3倍以上,若加班費換補休「法無禁止」,但一般企業多以1比1換休。立委蔣萬安提議說
,實務上常見勞工加班後,僱主將加班費換補休;但勞工要使用補休時,僱主常以各種理
由讓勞工無法補休,勞工形同被雙重剝削。因此蔣萬安提案,除規定勞工加班費可選擇加
班費或補休外,也明訂若換補休須依加班費比率更換,且若屆期未休完,僱主要換回加班
費。但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立委提案立意良善,但是攸關勞資關係、實務運作調整,還
需要廣徵各界意見,以求周延。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4/1259161
實務運作等於沒勞基法
部長 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