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張國城教授FB 公投法不含領土變更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12-13 01:46:52
※ 引述《jason748 (傑哥我要)》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阿扁時代行政院反恐辦公室專員、現任台北醫學大學教授張國城教授,解析為何公投法

: 得工頭領土變更或兩岸議題,反而對台灣是好事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kuocheng.chang/posts/10213034659372970
: FB內容:
: 在任何政權包括中華民國的法制體系下,是不可能自我推翻的,所以想要用中華民國的

: 投法公投領土達成台灣獨立的目的,是緣木求魚。相反地,因為中華民國的國策依然是

: 中國統一為目的,所以不能公投中華民國憲法或兩岸議題,實質是為法理上與中華人民

: 和國合併增加障礙。
: #天佑台灣
: 底下網友意見補充
: Fantasia Huang 「林聖人:要對台灣人民有信心,台灣人民會做出智慧的選擇???? (
就?
: 我推立委席次減半一樣唷????)」
: 徐上展「 統獨議題姑且先擱置不談,全島共識度最高的大概就是死刑鞭刑議題吧?這
些?
: 三勢力的覺青又以反對身體刑罰的人較多,公投法萬一通過過半數投票支持之兇手可立

: 處以極刑無須等候審判,這些覺青不知道又有沒有阻止這種蠢事發生的能力?」
: 心得:
: 如果將領土變更兩岸協議統獨問題放入公投,依鬼島目前畸形的殖民生態,統一公投絕

: 比獨立公投更容易,到時真的統一公投通過,林聖人義雄大概就會像像當初強推國會減

: 一樣,當作沒發生這件事等著下一次為某議題絕食,其他智障覺青就等著哭哭了
制憲是基本權
人民有創制權亦為憲法第十七條所明定。
但憲法也沒有明定領土範圍,獨派要不要先公投改兩岸關係條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為兩
國論試水溫看看
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

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

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

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第三條
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適用之。
改完兩岸關係條例
最後才是透過公投修改公投法第二條公投適用項目為制定新憲
若是連兩岸關係條例公投都無法過,獨派會元氣大傷,公投制憲更不用講了
謀定而後動才是正途,腦衝的結果就會像庫德族及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一樣,公投過了米

也不承認
沒有武力及國際支持當後盾的國家什麼都是假的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7-12-13 02:05:00
9.2 邪教徒 滾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12-13 02:15:00
樓上不要自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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