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余祥銓怒嗆高男設局敲詐:背一條傷害我沒

作者: letmeguess (MamMaMia)   2017-12-12 13:41:08
余祥銓怒嗆高男設局敲詐:背一條傷害我沒差啦
2017年12月12日
記者裴璐/台北報導
藝人余祥銓10日凌晨與高姓男子在夜店發生口角,直接被警察帶走,隨後被告傷害。11日
又有媒體爆料指出,高姓男子已經破產,因此就有余祥銓被仙人跳一說。他12日錄《新聞
挖挖哇》前接受訪問,還原整個過程。
▲余祥銓受露面怒嗆高男設局。(圖/記者裴璐攝)
https://i.imgur.com/p9eliVa.jpg
▲余祥銓受露面怒嗆高男設局。(圖/記者裴璐攝)
余祥銓提到,高姓男子是女生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他原本只是去找女生朋友,沒有想要去
喝酒的意思,但是最後還是上去喝了一下,高姓男子一下叫了4瓶香檳,「我們才4個人,
叫4瓶多了吧?」甚至直接要他去結帳,付了將近2萬的酒錢後他也沒有多說什麼。
至於為什麼會推對方,余祥銓表示當時他們從夜店出來後,女生朋友表達想去吃東西,但
是高姓男子拉住女生說要去另一家夜店,「我想說你還想要我付錢啊?」看到對方不但想
繼續敲詐他,還拉住女生,火氣就上來了,「我當下是想...(揍),但是我忍下來,就推
他一下。」
余祥銓推了高姓男子後,對方立刻威脅,「我讓你上一個大的社會新聞!」事後想起,他
表示這句話很奇怪,感覺就是預謀要設計他,再加上對方其實在夜店就開始拍他,到了警
局繼續拍余天,「他連我爸跟他說話都拍給媒體,這是幹嘛?」所以他表示堅決不和解,
也不請律師,「我沒有任何前科,背一條傷害我沒差啦!」他也提到不會為此事請律師,
「他就只有一個驗傷單,因為那樣告我,就看法官怎麼判。」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070845
備註: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6-12-12 13:41:00
衣服乍看還以為是學士服
作者: member7023   2016-12-12 13:41:00
唉..這跟成熟非媽寶的程度可差遠了
作者: i689tw (cylinlin)   2017-12-12 13:42:00
祥祥長大惹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7-12-12 13:42:00
學士服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7-12-12 13:42:00
可是 你打輸老阿伯耶
作者: hopecity (喵的咧)   2017-12-12 13:42:00
我有爸爸我超強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7-12-12 13:42:00
他說你點的 你說他點的 總之你打人了先付一筆吧
作者: rs6000 (正義的胖虎)   2017-12-12 13:43:00
擺明設局要坑魚翔拳
作者: miacp ( )   2017-12-12 13:43:00
照他這樣講覺得是被弄,成功凹到和解金,失敗也凹到一攤。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2-12 13:43:00
法官判重一點
作者: highyes (pat)   2017-12-12 13:43:00
叫小賀 你老爸有差 智障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17-12-12 13:45:00
這次余祥銓除了做法粗暴點,但這樣做沒錯,台灣太多這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7-12-12 13:45:00
有錢人才會去上夜店,像我們這種窮人哪敢去啊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12-12 13:45:00
沒媽寶啊 爭取自己應該有的 比只會動嘴的小廢物好多了
作者: Hazelburn (廉價酒)   2017-12-12 13:45:00
夜店叫香檳整個被當盤子敲
作者: vesia (歐帕)   2017-12-12 13:45:00
服務生出來啊,到底誰點的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12-12 13:46:00
學士服XD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7-12-12 13:47:00
這種人就是欠打,把人當盤子
作者: hk416 (☑☠☜✉☎♂♀♪)   2017-12-12 13:47:00
其實都已經30幾歲的年紀應該要上酒店 而不是年輕人去的夜店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7-12-12 13:47:00
看起來余的說法比較合理。另一個男生說余原本在跟另一個女生盧,就突然間跑過去揍他,這說法連前因後果都沒有..
作者: ev331   2017-12-12 13:48:00
又要翻身啦
作者: hk416 (☑☠☜✉☎♂♀♪)   2017-12-12 13:48:00
祥祥太讓我失望了 夜店是年輕人在玩的 不是中年人去的地方
作者: allnation (天天天藍)   2017-12-12 13:49:00
只能說他該長大了,吃過那麼多虧還繼續被整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2-12 13:49:00
肢體碰觸監視畫面跟驗傷單就說明一切,前因後果很重要嗎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7-12-12 13:49:00
有錢人又不請律師 沒出過社會喔
作者: hk416 (☑☠☜✉☎♂♀♪)   2017-12-12 13:49:00
一般28歲的人去夜店都會覺得很丟臉了 更何況還34歲的人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2-12 13:50:00
想祥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7-12-12 13:50:00
對方應該吃定父母會「逼」他和解,別為了垃圾有前科
作者: MrUncle (單身獨居的大叔臭了嗎?)   2017-12-12 13:51:00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哪天他爸媽如果真的不在了,是還有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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