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研究生碧潭偷划船 翻船落水向船東下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12-10 12:50:11
※ 引述《cureHAPPY (幹古專用帳號)》之銘言:
: : 警方調查,2人為夫妻,沈男還在就讀台北研究所,妻子已畢業,他供稱,「因為好玩才
: : 會擅自解開船家綁的繩索登船!」由於輕艇已沉入水中,將面臨船東求償,沈男自知闖禍
: : 後連忙向船家道歉下跪,但竊盜屬於非告訴乃論,警訊後依竊盜、毀損罪嫌送辦。
: 不覺得警察邏輯很不好嗎??
: 要竊盜的話 早就扛了就走
: 哪裡還會在那邊划水等被抓
: 所以根本沒有竊盜的意圖
Only you can take me取西經
Only you能殺妖精鬼怪
Only you能保護我
唔駛比的蚌精蟹精dap我
只有你0甘勁 就是Only you
先說我文組
這警察的見解的確錯了
先說個網路上的法律冷笑話
「小姐,你已經犯了竊盜罪!」
『什麼?!我偷了什麼?』
「妳在我沒有察覺下,取走了我的心!我的心被妳偷走了!(撥髮)
『哼,抱歉先生,確實我有請你幫我修電腦、買早餐、開車載我,你的心我用用就歸還,
從未想要擁有,我並沒有偷。(冷笑)』
這例子就跟偷騎人家的車之後又偷偷放回去還一樣
實務上依判例這叫使用竊盗 是無罪的.
因為你沒辦法證明他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所有.
也不會有人信有人會用划的方式偷船
這例子就是他偷划但還來不及還 東西就被他弄丟弄壞了
所以應該只成立毀損罪
說沒毀損的可以叫他負責撈上來...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7-12-10 12:53:00
還可以要求營業損失之類三小一大堆 ㄏㄏ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2-10 12:57:00
警察用哪條移送又沒差 反正檢察官會看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12-10 13:03:00
要辯稱是使用竊盜也沒這麼容易 台灣高等法院106上易744
作者: akumo ( )   2017-12-10 13:14:00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7-12-10 13:24:00
使用竊盜要無罪也要看遇到的法官,也是有判成立的。警察對這種模糊地帶的行為,是沒有判斷權利的。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7-12-10 13:42:00
中共傳聲筒絕口不提這個翻船的是中國人來台唸書(間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