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邵立中:這真的是台灣社會的一種病態

作者: opqr9988 (等吧QQ)   2017-12-10 10:42:35
其實我覺得這篇提案不錯
個人認為應該改成公司年度淨利強制提撥40%以上做為年度分紅,並經營階層不列入此列
當然可能有些公司會用轉投資或設備投資等攤提讓財報變虧損,那就強制公司經營層如果公司虧損時隔年度薪資不得超過月薪15萬
反正是淨利應該這樣對員工也會正常一點吧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我可以理解民進黨為何會很兩難
: 因為老闆有兩種,一種是這篇文章校長兼撞鐘
: 每天開店前要備料,關店後要打掃清潔忙得要死
: 但是賺卻沒有賺多少,每個月獲利可能都不到十萬
: 而有的老闆就是台灣主力跑車消費者,慣老闆
: 只會壓價格壓薪資,但是獲利幾乎不會再分更多出去
: 但是這兩個老闆目前都使用同一套勞基法
: 賺少的不想再給更多會虧損,賺太多也不想給——
: 因為會少買一部跑車,很不方便
: 感覺勞基法應該要用獲利來分級距,賺多必須加薪
: 而不是全部老闆都用同一套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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