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薪水面議?立委提案四萬以下薪水禁止面議

作者: kokuyoku (天龍狂想曲)   2017-12-08 11:37:12
立法院第8屆
2014/05/30 院會
提案編號
1121委16859
本院委員呂玉玲、陳碧涵、徐欣瑩等18人,有鑑於勞動基準
法第二十一條明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然雇主往往在
人力媒合與就業廣告上,以「薪資面議」字眼概括薪資內容
介紹,並未事先告知具體薪資範圍,求職者在未獲完整資訊
情型下與雇主談薪,往往只能被迫同意,此損害求職者工作
權益甚鉅。爰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增列勞雇雙
方議定薪資前,雇主須公告具體薪資範圍之規定。
決議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然後立委任期屆滿,下屆不予續審
立法院第9屆
2016/05/06 院會 一讀
提案編號
1121委19041
本院委員呂玉玲、陳怡潔、簡東明、林麗蟬、徐榛蔚等20人
,有鑑於...............內容與上屆相同...............
決議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2016/10/21 院會 二讀
決議
維持現行法條文
去年在勞基法修改失敗
所以現在跑去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另闢戰場?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12-08 11:39:00
月薪4萬不用寫出來 面試時再說底薪22K+18K加班費就OK
作者: skliveman   2017-12-08 11:40:00
不用定這些有的沒的 有種落實勞檢 查一下公司外勞數量台灣人薪水自然上去
作者: LUKmax (滿幸法師)   2017-12-08 11:41:00
五樓踹共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12-08 11:42:00
沒啥用啦 寫22k"起" 還是一堆人應徵 充實自己能力比較重要
作者: appwell (well)   2017-12-08 11:45:00
22k起就不行了,帶有面議的成份
作者: a58702152 (sam)   2017-12-08 11:46:00
師爺解釋:22k不准討價還價
作者: m6699 (<(‵▽′)> )   2017-12-08 12:15:00
範圍也有22K-40K這種呀
作者: imreader (imreader)   2017-12-08 12:27:00
22K-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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