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符時代 賴要全面翻修勞基法

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7-12-08 07:48:57
※ 引述 《hrma (資深象迷)》 之銘言:
:  
:  
:  
: 我也覺得要翻修
:  
: (1) 工廠是生產線流程, 很好控制時間
: (2) 工廠淡旺季明顯
:  
:  
: 這種拿來服務業, 明顯不合身
: 憲法不合身都要修了, 更何況是勞基法?
:  
:  
: 我覺得針對服務業專章, 應該要揚棄傳統的雇傭概念
: 我覺得運動員聘用制度,承攬制其實很適合, 然後配合消保法定型契約的概
: 念(因為一般服務業從業人員不是法律本科, 也沒有運動員的經紀制度
: , 可能不太會擬定審閱契約)應該不錯
:  
: 政府只要幫服務業從業人員擬定定型契約就好
: 不然像現在 "薪水" "休假" "年金" 甚麼都要來吵
: 真的會被煩死
:  
所以服務業從業人員就該死,
要十四休二,
要加班才夠活。
我想原波應該是這個意思。
作者: jun1981   2017-12-08 07:50:00
喔喔 現在間隔還是八小時 怎麼還活著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17-12-08 07:51:00
記得以後不要選文組?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12-08 07:52:00
我以為是工廠勞工有半年要去乞討的意思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7-12-08 07:57:00
以後就不會有僱用關係,全部名義合夥,免勞基法人人作到死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7-12-08 07:58:00
我以為是通通都該死 製造業旺季加班加到死 其它責任制到死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12-08 08:04:00
服務業也一堆重勞動 沒那麼多典型工廠好嗎家庭代工業我做過 超血汗 一小時賺不到六十元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7-12-08 08:06:00
我之前家庭代工是做電子零件 一小時沒60算手太慢的零用錢跟四驅車工作箱都靠這個 那個時代比pt收入多些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12-08 08:14:00
以前是多以前?...30年前在臺北洗車薪水可以買好幾間房子也不太加班...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12-08 08:17:00
修成功德法 加班作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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