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創制權跟複決權要怎麼用?用複決否決勞基法

作者: ib61632003 (聖稜線)   2017-12-07 10:21:12
※ 引述《emperor (歐派‧蘿莉‧しほ‧翼)》之銘言:
: 三民主義提到人民應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
: 其中選舉與罷免是由人民來決定是否要任用與撤換一位政府公職人員,
: 而創制與複決是由人民來決定一項政策法令是否該成立及推行,還是該廢除或修訂。
: 嗯...所以勒 說得比唱得好聽
: 創制跟複決要怎麼用?
: 有人懂嗎? 法律人快出來說嘴啊
剛好看到這邊篇,也剛好有同樣的疑問
既然是因為憲法有保障人民這四權
如果單單是因為法律沒規定詳細執行辦法而人民沒辦法執行複決權
那為什麼不申請大法官釋憲,強迫立委在兩年內把創制複決權相關法律立法完成
這樣我們就可以行使複決權把資基法給否決掉?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7-12-07 10:22:00
這可以用公投法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12-07 10:23:00
立委會合作修憲拿掉複決權 蛇鼠一窩阿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12-07 10:23:00
台灣要走向直接民主?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這樣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7-12-07 10:24:00
直接走公投阿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12-07 10:26:00
連民主的發源國家的所謂複決和創制都是授權代理人負責說台灣人把民主當作信仰一點也不奇怪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7-12-07 10:31:00
公投是憲法等級的 否決法律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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