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惡狼踹門猥褻姊妹花 瞎辯長得像初戀女友
3.完整新聞內文: 建立時間:2017/12/07 00:00
男子歐陽接連尾隨一對表姊妹回家,踹門強抱、強吻。示意圖
住在新北市新店區的一對年約18歲的表姊妹,
今年3、4月間分別獨自返家時,都在關上門之際,遇到一名男子踹門闖入,
這名男子先再3月持刀威嚇表妹再強抱,數天後又強吻表姊,
兩姊妹認為男子犯案手法和情節類似,報案後警方逮到24歲的男子歐陽,
男子坦承犯案,但辯稱因為表妹長得像他初戀女友,他又失戀,才會犯案。
台北地檢署依2個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歐陽。
起訴指出,今年3月16日晚上表妹搭公車回家時,已看到歐陽在公車上,
想不到走回家正要關上門時,歐陽竟尾隨跟上並奮力踹開大門,
闖進家中將她撲倒在地,還持刀抵住表妹頸部,表妹因此不敢呼救,
歐陽先是和她聊天,問她有無男友、電話幾號、是不是處女等問題,
兩人聊了一會,歐陽卻突然抱住她,表妹趕緊假稱一起去對面超商買飲料繼續聊,
兩人買完飲料要返家時,正巧表妹朋友來訪,歐陽才趕緊離去,表妹便告訴家人並報案。
不料4月7日間,表姊獨自搭車回家,正要走入家門時,也遭男子踹門闖入,
對方先摀住她的嘴巴,要求她不要叫,接著就強吻她,她奮力反抗尖叫,
男子於是逃離現場,表姊察覺遭遇和表妹很像,
報案後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等線索逮到歐陽。
歐陽坦承侵犯兩姊妹,但辯稱表妹長得很像他初戀女友,所以才會萌生迷戀之情,
且表妹雖然有給他電話,但他致電表妹都不接,他才會再犯案。
檢方認為,歐陽闖入住宅猥褻兩女,還持刀強抱、強吻,
認定他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吳珮如/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07/1254353/
5.備註: 理由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