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認為勞團僅是少數意見 資方再喊話:放寬

作者: NCKUer (NCKUer)   2017-12-06 17:06:38
※ 引述《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之銘言:
: ※ 引述《NCKUer (NCKUer)》之銘言:
: : 勞基法的修法內容理論上加班對僱主是划不來的
: : 勞基法24條 修法前加班費為原時薪+1/3加給
: : 修法後9-10小時時薪7/3、11-12小時時薪是8/3
: : 簡單示意圖
: : https://img.technews.tw/wp-content/uploads/2016/12/22195129/law122201.png
: : 所以假設一位勞工時薪600(方便被3整除計算)
: 這個試算實在太好笑了, 好笑到一定要 highlight
: 你知道正職員工月薪換算日薪是除以 30 不是除以 20 嗎?
: 對你沒看錯, 例假日跟國定假日都是有薪休假.
: 你知道未用的特休假怎麼換算日薪補給員工嗎? 對就是除以 30.
: 你知道為什麼勞健保試算都喜歡用 28,800 月薪舉例嗎?
: 因為換成日薪整除, 再換成八小時的時薪也整除.
: 在現行加班上限 46 小時的制度下, 根本不會有兩個人做三個人的工作
: 三個人一個月 20 個工作天, 工作時數加總是 480hr, 兩個人加班到上
: 限是 412hr 請問要怎麼補? 上清下德無賴師來補嗎?
: 月薪 28800 加上勞健保雇主負擔, 一個月 32222, 三個人 96666
: 雇用兩個員工, 薪資成本 64444, 每個工作天多加班 2hr, 算 20 天
: 這 40 小時的加班費:
: 120(時薪)*(7/3)*2(小時)*20(工作天)*2(人)
: = 22240
: 剩下 6hr 加班費 = 120*(8/3)*6*2 = 3840
: 兩個人的總成本 = 64444+22240+3840 = 90524
: 請問是哪一國的算法可以把兩個人的雇主負擔加上加班費超過三人?
: 難道是不把加班上限當一回事的幸福城市勞基法? 因為只有視勞基法
: 為無物, 不把加班上限當一回事, 才有可能兩人的薪資成本超過三個人.
你的數學之差讓我不屑憐憫
28800為單個月加班到12小時工資 就好吧
真的讓你違法工作30天 反正你的邏輯是錯的 但算出來還是四人比兩人便宜
當你是白痴的算法(哪有人月工作30天啊) 智障
而wsxasd123版的血汗勞工30日連續工作 每日12小時
換算基礎時薪為28,800/30/(8+2*7/3+2*8/3)=52.363636
換成改請四人 每人月工作30天 每日工作6小時 成本共52.363636*6*30=9,425.454545
9,425.454545*4=37,701.818181還是低於28,800*2=57,600
合法的算法 一個月只工作20天 換算基礎時薪28,800/20/(8+2*7/3+2*8/3)=80
改請四人 每人月工作20天 每日工作6小時 成本共80*6*20*4=38,400
請四人花了57,600比請兩人瘋狂加班花了38,400便宜了19,200 省了1/3的人事成本
加上去勞健保還是一樣四人比較便宜
那為什麼wsxasd123的28,800算出來會變違法的時薪呢?
可能他沒領過加班費不知道加班費加上去薪水會變很高吧
因為他可能是學生沒工作過 或者數學老師沒請過假都很認真教 但是wsxasd123沒在用腦
再好的教育都沒用只好去當覺青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12-06 17:09:00
老闆不會給 奴工不會怨 這前提下錯誤的是你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12-06 17:10:00
您真的是很堅持那錯誤的時薪算法 月薪制換時薪是除30這個不是你認定或我認定 而是勞檢的算法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12-06 17:11:00
從初版一例一休以來 一堆幹話的理論點不都這兩個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7-12-06 17:11:00
你先動了再來發文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11:00
那是台灣勞動部算法,所以台灣加班費才可憐,日本則是真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12-06 17:12:00
當然您的想法對勞工有利 只可惜現實世界裡...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12:00
的用[365-假日(含國定)]/12來算工作天數和工時。所以他的算法時薪600=600*240=14萬4的薪資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7-12-06 17:14:00
可能你不知道休息日加班費那去換補休是合法的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12-06 17:16:00
可是 推您認真去了解去算 比太多只聽的人更強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17:00
勞基法的薪資就是用30天*8小時下去算...你應該是學生如果用20天下去算基礎薪資加班費雇主會哭出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18:00
他應該不是學生,學生因為不知道怎算,會先上網查。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7-12-06 17:18:00
出社會了沒啊,規定就是用30天去算,連公務員都一樣
作者: m6699 (<(‵▽′)> )   2017-12-06 17:18:00
日薪的算法就是/30,沒有/22的
作者: overpolo (米勒拆不拆)   2017-12-06 17:19:00
問一下會計 好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19:00
那也不是公務員,不是勞工,不是學生,所以到底是...?打
作者: xjapanfan (我是仔仔,不是宅宅)   2017-12-06 17:19:00
算日薪是除30啦...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20:00
工族吧,打工族的確是時薪x打工時數。
作者: m6699 (<(‵▽′)> )   2017-12-06 17:20:00
這叫認真去了解真是笑掉人大牙了
作者: wangsanmin (...)   2017-12-06 17:20:00
28800不是除30天然後8小時=120嗎? 哪來56?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0:00
這就是雇主最喜歡騙的:你休假我有算薪水給你喔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21:00
那是函釋寫的,以前函寫的超白痴,休假也算薪水,所以加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1:00
事實上是如果用工作天下去算加班哭的會是老闆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1:00
花了一整天, 沒想到是這種悽慘的算法, 只能說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2:00
你的算法完全正明你一定沒算過你的薪水跟加班費...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2:00
連換算日薪是除以 30 天都不知道, 為什麼你要一再
作者: m6699 (<(‵▽′)> )   2017-12-06 17:23:00
對!前公司假日加班給0.33,人資說公司假日有給你薪水了呀,比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3:00
暴露你對勞基法的認識程度呢?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3:00
就是因為計算基準很低老闆才喜歡員工加班,因為便宜用價去制量才是正確的做法,沒有國家在拼高工時的拉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4:00
例假日加班多給 0.33 是違法的, 多給 1 才合法
作者: wangsanmin (...)   2017-12-06 17:25:00
而且那張示意圖不是舊的嗎?新的不是改8小時了 不是11小時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5:00
所以那位苦主, 你的公司違法, 可以大吉大利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25:00
例假不能加班呀,以前雖然沒休息日,但週六就是0.33 0.66休息日適用對象,本來就少數濫用變形工時的公司搞出來的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6:00
國定假日跟例假日可以加班, 加班費要多給一倍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6:00
沒錯,所以很常見叫你六上班全天加班費還很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7:26:00
國定可以,但例假日一直都沒變,除非重大災難才能加
作者: youngsam (要加油要加油)   2017-12-06 17:26:00
應該跟美國一樣改週薪或雙週薪,就沒有那麼多爭議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7:00
因為根本都用錯的倍率在給,勞動部也是裝死
作者: aponla   2017-12-06 17:28:00
你不覺得時薪5x和80很奇怪嗎? 80合法在哪?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28:00
這篇的算法完完全全就是沒出社會沒領過薪水的...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29:00
樓上, 沒領過薪水有可能, 但是沒出社會未必搞不好他自己當老闆就是用這種奇異算法 XDDDDD
作者: aponla   2017-12-06 17:30:00
為什麼一個數學邏輯這麼差的人 可以這麼大言不慚的出來秀下限阿?
作者: josepharick (jose1988)   2017-12-06 17:30:00
他對於加班前二跟後二跟基礎時薪算法全錯
作者: call5566me (軟男摳)   2017-12-06 17:30:00
這算法跟陰間8元的算法同樣XDDDDDD~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7-12-06 17:30:00
我蠻懷疑中南部幸福都市都是這類精明老闆算法, 還以為
作者: leacks (天行者)   2017-12-06 17:45:00
加班要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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